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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女人,令人感觉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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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筹划如何拉近女儿和后妻的距离时,前妻突然病了。

那天晚上,我和后妻已经上床开始嘿咻了。后妻喜欢从后面干,我以前跟她干都是顺从她的意愿。但是嘛,女人要保鲜,男人要新鲜,那晚我突然回忆起了跟A女做的一些姿势,就想让后妻也尝试一下。于是我在从后面搞了一阵以后,就钻到了她身体下面,让她在我身上蹲马步。可后妻穿着高跟鞋呢,试了几次蹲着都坚持不下去,只好坐在我身上。正在意乱情迷之时,突然听到放在客厅茶几上的手机在响。妈的,这个时候谁打手机啊,真他妈的扫兴,我骂了一句,正准备起身起客厅接电话,谁知后妻一下用手按住我的胸,一边呻吟一边说:“啊,守杰,别,别停下来,啊,别停下来。”我一看后妻正在兴头上,也就不愿意扫她的兴致了,就不再理会手机声了。那手机无趣地自己响了一阵子,停了。

后妻半闭着眼睛坐在我身上,身体像磨盘一样一圈圈地边转边往下压,压到最底时就发出“啊,啊”的剧烈呻吟,乳房随着身体的起伏微微荡漾着。她的乳头形状很特别,很像新疆的奶葡萄,但又是粉红色,细长细长的,又很饱满。俺稍微探起身,轻轻含住了后妻的乳头,正在吸着,后妻突然喊道:守杰,咬我。干吗?咬我。咬哪?咬我乳头,快!

我迟疑地咬住后妻的奶头,用牙齿轻轻地挤压着。“啊,用劲咬啊!”后妻闭着眼睛说道。“再用劲该疼了。”“别废话,快咬啊!”我又迟疑地用了些劲,自己感觉力气已经用得不小了。“怎么还不用劲啊,快,快!啊!”后妻仍然在督促我。靠,再用劲我都怕给她咬掉了,但经不住她再三催促,还是又加了点力气。“对,就这样,啊,别放松,啊使劲,使劲!”

这时,客厅里那该死的手机又响了。靠,谁他妈这么无聊,早知道就该关机算了。已经到了这个时候,我都懒得起来再接电话了。但又一想,是不是公司有什么事情?老板找我?我爸?我妈?我哥?要不怎么老是响呢,会不会有什么急事?想到这里,我分神了,一分神,小弟弟可就没刚才硬实了。本来这种磨盘姿势,全靠小弟弟硬着在下面当轴,这轴一软了,后妻在上面转着转着就把小弟弟挤出来了。我一看,也放开了后妻的乳头。那手机又无聊地响了一阵,不响了。

后妻显然不肯就此罢休,立刻伏在身上为我口交,都这么长时间了,她知道我小弟弟好那一口了。舔着舔着,小弟弟又硬了起来。后妻一看火候到了,起身又对着小弟弟坐在我身上,然后微闭着眼睛,继续享受刚才令她爽歪歪的磨盘转。“守杰,快,咬我……”我服从地含住了她的乳头。“快,用劲,用劲!”后妻又进入状态了。

“叮呤呤呤……”一阵刺耳的电话铃声我把俩从鸳鸯戏水游戏里惊醒,靠,这次电话打到床头的座机了!

俺迟疑地看了看那个还在顽固地响着的电话,又看了看后妻,后妻也被震醒了,一脸愠色。“谁这么有病啊。”她难得地骂了一句脏话。还没等我伸手去接,坐在我身上的她一探身拿起了电话,不耐烦地说了声:“喂?”

后妻拿着听筒听了几秒钟,脸上由愠色转为疑惑,然后转给我,撇了撇嘴,说:“听不懂。”我接过电话一听,一阵叽叽喳喳的鸟语传来,刚开始还没会过神来,几秒钟以后才明白了,靠,这是俺那个极品前丈母娘打来的!

俺已经三年多没见过极品前丈母娘了,自从那次冲天一怒之后赶走她之后,就再没见过她。一年以前,她又想到北京来,我以离婚作为回答。我离婚后,一套房子给了前妻,前妻带着女儿顾不过来,加上丈母娘在农村老家守着四个宝贝儿子却老无所依,就搬到我前妻那里住了。本来以前我跟她进行语言交流就很困难,这几年没接触,她的鸟语我更加听不懂了,懵懂中只听懂了“守杰”,“婷婷妈”等几个单词。但我知道是她,而且知道她一找我就肯定不是来送温暖的,绝对没啥好事。不过,老子现在不怕你了,于是俺在耐心听了一分钟鸟语之后,不耐烦地打断了她的鸟语,说:我听不懂,你身边有人吗?有人的话让身边人说。

听筒那边静默了十几秒钟之后,女儿的声音传来,没说话先抽泣了几声,我一听,不由得紧张了起来:“爸爸……嗯,妈妈病了……病得厉害,嗯,嗯,昏过去了。”

我一听,连忙问:“啊?病了?什么病?”

“不知道,嗯,先说肚子疼,嗯嗯,躺在床上,然后就打滚,就昏过去了,爸你快来啊,嗯嗯……”

听到这里俺连忙说,你马上打120啊,别急,爸马上就到。然后放下电话,怕女儿办事不牢靠,也打了一个120。然后对后妻说,我前妻病了,看样子挺厉害,我得去看看。又怕她不高兴,赶紧补了一句,主要是怕把婷婷给吓着了。后妻见是这样,没有阻拦我,对我说,要不要我也去啊。靠,这好女人,这种情况就算了吧。于是我跟她说,算了,你休息下吧。后妻也没坚持,就叮嘱了一句,开车当心点啊,别太着急。

我穿好衣服,跑着出了门,到了地下车库,发动着了汽车,不由得心急火燎。靠,我这是干吗呀,我跟她都离婚了,她要死要活关我屁事。但又一想,毕竟是十年夫妻啊,还是婷婷的妈。想到这更着急起来,出车库拐弯的时候,一个不留神跟柱子擦了一下,车门那里顿时瘪了一块。靠,也管不着了,狂踩油门一路飞奔到了前妻家里。

是前丈母娘给我开的门,我一进门丫就开始对我进行鸟语轰炸,不过俺能看出来,丫现在不是抱怨了,是乞求,虽然俺还是听不懂。

进了卧室,看到前妻在床上陷入了昏迷状态,女儿在床边一边哭一边摇,喊着,妈,你快醒醒……我走进了再看前妻的脸,已经变成了青色,满脑袋的汗珠。一摸脑袋,烧得烫手。我也不懂医,但是知道好像那种要命的胰腺炎就是这么个症状,操,该不是胰腺炎吧?想到这里我也紧张了,见120还没来,又拨了个电话问,人家说先等等,就近医院的车现在都已经派出去了,轮不上,等有车回来了就安排。

操他妈的!真是屋漏偏逢连阴雨,要真是胰腺炎,等他妈一会人就没命了!我一见120指望不上,也不管那么多了,抱起前妻就往外走,不管三七二十一,先送到医院再说。

我抱着前妻到了楼道,等电梯时前妻似乎微微睁开了眼睛,看了看我,想说什么,但说不出来,又昏过去了。那电梯平时没觉得什么,但那一刻,觉得它可真他妈慢,慢得像是好几年一样。

我把前妻放在后座上,前丈母娘也想坐后面招呼,无奈丫太肥了,丫一进去前妻就得坐着,我一看,极不耐烦地嚷道:“你坐后边干吗?让婷婷坐后边!”前丈母娘听话地坐到副驾驶位置上,我发动车子时瞥了她一眼,一阵厌恶的感觉挥之不去,妈的,要不是今天情况特殊,你丫要敢坐我的车试试,看老子不一脚把你踹下去。

送到医院一挂急诊,阿弥陀佛,是急性化脓性阑尾炎,性命问题不大,但立马要准备手术住院治疗,靠身上揣着这几百块钱肯定不行。这时才想起来,刚才走得有点急了,连装钱包的电脑包都没带。于是问丈母娘带钱没,丫也没带。也是,丫怎么可能会有钱呢?丫研究驭男之术一辈子,有关部门却一分钱国务院特殊津贴都不肯发给丫,连诺贝尔奖也没这个奖项,真他妈委屈了这个天才。本想自己回去取,但是又怕不交钱医院不给手术耽误时间,所以一边哀求医院赶紧准备手术,一边连忙叫后妻打车送点钱过来。

十几分钟之后后妻就到了,她的心真是细,把我的电脑包拿来不说,把她自己身上的钱也拿出来了。我跟她表示了一声感谢,又怕待久了跟丈母娘,女儿或者前妻引起尴尬,就又让她回去了。后妻也没坚持留下,叮嘱我别太着急就打车走了。

我,女儿和前丈母娘守在手术室门外,这当紧女儿也不哭了,对我说,爸,别离开我们好不好,你看妈都成这样了,我好想你和妈妈每天陪着我。我听了,心里也挺难受,但是也想不出什么合适的话来安慰她,只好摸了摸她的小脑袋,把她搂在怀里。

前丈母娘也在身边,继续喋喋不休地唧唧喳喳,也不知道丫是在感谢我还是在抱怨我,反正我听着丫的话就烦,见丫不肯住嘴,瞪了丫一眼,丫倒也识趣,闭上了鸟嘴。

我走到楼道的窗户边上,点了一枝中南海,深深吸了一口吐出来。唉,前妻啊前妻,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你以为我愿意你成这样吗?以前我对你好,帮你,迁就你,忍着你对我的性禁锢,甚至,跟你第一次有性关系就发现你不是处女,我那时可是个百分之百的童男子啊,我连吭都没吭一声,没对任何一个人提起过,问都没问过你一句,你以为我不知道女人初夜是要流血的吗?我知道,傻子都知道,可是怕你难过,我就自己把它担了。即便后来遇到了比你漂亮,比你家庭好,比你温柔贤惠的女孩向我示爱,我也没理会人家,就守着个你。我做这些,就是一直想等你醒悟,好好过这个家。可是,你执迷不悟啊,还有你那个宝贝妈,你们家那堆宝贝亲戚,一个个都他妈跟豺狼一样。我算是够能忍了,还是忍不了,现在木已成舟了,你就是醒悟了也晚了……

想到这里,眼睛不由得又湿润了,我连忙用手擦了擦,免得眼泪流出来。在没离婚时,面对着丫的横暴,俺一滴眼泪都没流过,这离了婚,反倒他妈的流了好几回泪了。我他妈怎么就这么贱?

阑尾炎手术不算个很大的手术,这一关前妻很快就挺过去了。听医生说没生命危险了,需要住院静养几天的时候,我才长长松了一口气。但是这一夜就这么耗过去了,第二天早晨我就不想上班了。想请假,但又怕深更半夜的打电话骚扰到人家,于是给老板发了个短信,说前妻急症住院,没人照顾,所以第二天不来了。接着又给后妻发了个短信,说手术完了,但晚上不回去了,我在这守守。谁知后妻根本没睡觉,立马电话打过来,说,守杰,反正也没啥危险了,你要守也成,但是别熬得太厉害了,该睡就睡会。又说,要是婷婷困了,问她来不来咱们家里睡,要来的话我去接她。我问了问女儿,女儿却说,我要守着妈妈。见状我也不想勉强她了。

前妻苏醒过来,虚弱疲惫地看着我。唉,以前她这副尊容我看着就来气,但现在也不生气了,只有怜悯。她说,守杰,谢谢你,我以前对不起你。我回答说,这时候扯这个干吗,睡你的觉。前丈母娘又在边上唧唧喳喳起来,我恼怒地扭头看了丫一眼,丫又不吭气了。这时前妻说,我妈是在说,以前很对不起你,以前都是她的不对。听了这话,我对丫的敌对情绪多少缓和了一点,也就跟她说了声,你先带着婷婷找外边长凳休息会吧,这里我守着就行了。

我就那么坐在前妻病床边,丫到底是虚弱的不行,没一会又睡过去了。我却连丢盹的意思都没有,就那么坐着熬了一夜,直到天色大亮。

第二天一清早,后妻竟然来了。先是给我打电话问住哪个病床,我一接,说你来干吗呀,别来了。她说她已经在医院住院部门口了,无奈只能告诉她了。她手里拎着个大塑料袋,里边装着几盒牛奶,几个面包之类的。我连忙问她干吗要来啊,她回答说你们都熬了一夜了,今天我替替你们好了,连假都跟公司请过了。我实在是不愿意她俩单独在一起,就跟她说,算了,你俩凑一堆别想有啥好果子,你还是去上班吧,我也请假了。

正在我俩说话的时候,前妻醒了,看了看我俩,又闭上了眼睛。

后妻到底拗不过我,吻了我一下,留下早餐就走了。等后妻出门时,前丈母娘领着女儿进来了。女儿死死地盯着后妻看,目光中瞬时充满了仇恨,后妻刚想俯下身跟她说什么,只听女儿骂道:“阿姨,难道你又来害我妈妈?把我妈害成这样你还不满意啊?求求你把放过我爸吧……”说着说着就哭开了。

我最担心的就是这样的尴尬,赶紧过去打圆场,把不知所措的后妻拉到一边,安慰说,唉,别跟小孩子计较,她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后妻看了看我,没吭气,眼睛又往别处瞅去,只是使劲眨了眨眼睛,看得出她想抑制住眼泪。我把后妻往走廊外边拉去,一边走一边安慰她,别哭啊,让人看见了不好。后妻点了点头,拼命咬了咬嘴唇,忍住了眼泪。然后跟我说,守杰,那你在这吧,我先去上班了。

目送后妻离去的身影,又回到病房看了看还在抱着前妻哭的女儿,我觉得,让后妻和女儿实现和平共处的希望,似乎很渺茫,很渺茫……

经历了前妻这次生病风波之后,我和后妻之间似乎有了那么一点隔阂,不,隔阂也谈不上,总之笼罩了些灰色。最明显的表现是,好几天没有嘿咻了,连去健身馆都暂停了,谁也没有提起。虽然我俩仍旧每晚拥抱着睡,一起出门,一起回家,但两人总是有心事,谁也不再提把我女儿接过来相处的事情了。如果是两个感情比较细腻的人在一起,很难发生类似我和我前妻那样泼妇骂街似的争吵,不快都是以不易察觉的形式微妙表达出来的。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我终于忍不住想打破这种僵持,晚上拉着她想做爱。后妻也没拒绝我,穿好了丝袜和高跟鞋以后,躺在床上等待着我调情。我洗完后上了床,开始吻她全身:嘴巴,脖子,乳头,肚脐,阴部,腿,脚……然后又反身向上再来一遍。后妻也配合地发出啊啊的呻吟声,可我总感觉到她是装出来的,不是发自内心的舒服。而我的小弟弟,面对着这个曾经让我倾倒的如玉般光滑洁白的躯体,却怎么也硬不起来,最高达到了半软不硬的状态。后妻见到这样,就翻身爬到我身上,开始为我口交,结果口交了半天,小弟弟就跟病了似的继续没精打采,一点性趣也没提起来。

后妻见是这样,就手拿着半软不硬的小弟弟,然后对准自己那里一阵摩擦,接着又慢慢往下坐,勉强把小弟弟塞进去了。好歹她那里比较松弛,要是跟D女那里那么紧,怕是塞都塞不进去。进去后,后妻小心翼翼地套弄了几下,结果又出来了,接着塞,接着套弄。小弟弟淋了她的水,渐渐地缓过劲了,开始变硬,后妻连忙趁热打铁,拿出来再次口交,再次塞入。这下小弟弟终于跟中国淫民一样站起来了,后妻再没有翻身让我从后面干,而是跟上次一样玩起了磨盘转。当然,转了几圈后又说,守杰,咬我。

我听话地含住了她的乳头,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把床头柜上的电话听筒拿开。现在就是天王老子给我打电话,老子也不接了。后妻看来很享受磨盘转的玩法,转的力度一次比一次大,速度一次比一次急。嘿嘿,男女么,就需要经常尝试点新花样,否则一个姿势太久了,再爽也会审美疲劳。这可得感谢A女,要不是跟她相处那一阵子,我这个CJ男一辈子都想不起玩那些花样。

后妻一边在我身上转,一边命令我使劲咬她的乳头,最后那力度我都怕死了,生怕一个不留神把它咬下来。不过,越是咬得用劲,后妻的呻吟声就越强烈,就越是转的欢,下身因为剧烈运动,再次发出了类似原来和A女搞的时候那种光脚从稀泥里拔出来的声音。靠,真搞不懂,难道连疼痛都会给人带来快感?

后妻在我身上转了有一刻多钟,突然猛地往后一张,嘴里爆发出一声啊啊惨叫。靠,那时我正咬着她的乳头呢,这么猛一扯那不得疼死。几秒钟高潮后,她没劲了,昏迷了一样瘫在我身上,阴道里不断痉挛着,刺激着我的小弟弟。我连忙心疼地看她的乳头,好像皮都破了,好在没出血。赶紧为她揉揉,一揉,她闭着的眼睛一下睁开了,身体往后一躲,说,别,疼死了。我连忙收手,说,对不起,我没留神咬疼你了。后妻却说,疼是疼,舒服。

一般来说,后妻的高潮或与我同步,或比我晚到,这次她提前到了。我见她累得有气无力,也不好再继续折腾她,让她休息我自慰算了。后妻见我在自慰,问我干吗呀这是?我说我怕折腾你。后妻说,没事,说完就挣扎着往我身上坐。可是小弟弟经过这么一折腾,又萎了。我一看,说,算了,今天我就不射了。

后妻可不是死鱼那样不懂情趣的人,她见我怏怏不乐,心里也不甘心,又见我小弟弟软了塞不进去,就开始口交。一直含着,小弟弟终于由软到硬,由硬到爆,由爆到射。她就那么含着吸着舔着,直到我的琼浆玉液全部入口,这才起身跑向卫生间。我躺在床上爽的动都不想动,听到卫生间传来她刷牙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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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了一支烟等后妻。后妻洗完身上之后上床爬到我身边,躺在我的怀里。多日憋下的体液在酣畅淋淋的排泄之后,突然有种空虚感,脑子里茫茫一片。后妻在我怀里躺了一会,见我不说话,就说,守杰,你是有心事吧,我觉得咱们得谈谈了。

是,我是有心事,我是想谈谈。怎么我俩就他妈这么默契呢。我想跟她谈的,她想跟我谈的,都是同一件事情:婷婷。

后妻先开始问我,说,你是怎么想的?守杰你心里别有压力,咱俩是夫妻了,我跟你一条心,你想怎么办我都答应你;即使你选择与我分开,我也能理解你,我自己也有孩子,能够体会到那种揪心的感觉。听到这番话,我更加觉得她好了,这么善解人意的老婆,真他妈的打着灯笼找一百年都难得遇到一个,那我怎么可以放手?杀了我都不会放手。

想到这里,我突然产生了一个念头:要不,放弃了婷婷算了?……女儿跟着妈妈,虽然前妻这人对我实在不怎么样,但对女儿还过得去,而且女儿现在跟她感情也很好,毕竟是亲骨肉;也许小家伙会有一段时间的痛苦与迷惘,但时间久了就习惯了。她的心理创伤,以后我再想办法去弥补。况且如果就着女儿的话,我又得面对前妻和她那一家人,虽然前妻现在比以前有些进步,但感情已经伤了,伤得太重,以至于我没有心情去弥补。况且她这个人,骨子里带来那些东西,跟我的CJ一样难于彻底改变,即使勉强凑合到一起,也难免反反复复。况且,我又遇到了后妻,这么好的女人,这么善良,独立,自尊,与我这么默契,我要是离了她,不但自己痛苦,而且又将给她带来多大的伤害?

这时的选择就是进退维谷:要么,女儿受伤害,永远失去完整的家庭;要么我和后妻受伤害,结束这来之不易的姻缘。那么,后一种选择真的能给女儿带来幸福吗?难道我放弃了后妻,就会甘心吗?就会给女儿带来幸福吗?

选择,真是太难了,特别是涉及到伤害自己所牵挂所爱的那个人,可面前给我的两种选择,都不可避免地伤害到我爱的人。我他妈怎么这么倒霉?一生中没完没了地做这种选择题?我又跟当年崇祯一样面临两难选择,选择哪一个,都心有不甘,都必须伤害到一个自己所爱的人。但是,我不能像崇祯那么优柔寡断,我必须下决心舍弃一头。这时我突然很恨自己了,我的心肠为什么不他妈的硬点啊?就跟A女的那个前夫一样,离了婚多少年都不看自己孩子一眼,连抚养费都不给,我要是跟他一样禽兽不如,那他妈这事不就简单了吗?如果我是天使,为了女儿舍弃自己的幸福,那也算;如果我是恶棍,为了自己根本不在乎女儿的感受,那也简单。但问题是,我是个人,介于天使和恶棍之间的人,所以,我两边都舍不掉。这时我才知道佛经上所说,“苦从情生”这句话的真实含义。人是要有感情的,但感情太丰富太细腻了,真的容易痛苦,容易受伤害……

想到这里,我还是无法拿定主意,只好采取拖的办法,对后妻说:“没事,我只是觉得,婷婷这件事暂时就算了,从长计议吧。”

后妻见我耍拖刀计,没有就此收口,而是继续说道:“我知道你脑子里很乱,但是这件事拖着也不是一个办法。你呀,别的都好,就是办事喜欢磨叽。问题是这事你能磨叽得过去吗?你早晚得面对这些选择。依我看,婷婷并不完全明白咱俩的感情与你离婚的关系,她太小了,并不懂得这些,我们得想办法让她知道真相。”后妻没有直接指责前妻什么,但她的意思我很明白:她猜我前妻在婷婷面前说了一些谎话,误导婷婷,让婷婷把后妻想象成破坏我们家庭的元凶、仇恨后妻这个名不副实的“第三者”。

“嗯,是的,应该让婷婷知道真相。”我点头应允。

“而且,守杰,你知道吗,我真的很爱你。尽管我不是那种小鸟依人般的爱,也不喜欢成天把爱这个字挂在嘴边说到不值钱,但我爱你,爱你这个人。我并不想在背后说你前妻的坏话,但是我觉得我们两人才是真正适合的。可能我这么讲有些自私,但是我不知道你想过没有,鞋子合不合适只有自己知道,你要是穿着一双蹩脚的鞋子,你会痛苦一辈子。那样,即使为了婷婷维持着表面上的家庭完整,但你能带给她实际的完整吗?你的心已经离开了那个家庭,你会像以前那样投入吗?”

“我不能,心肯定回不去了。”我赞同后妻的看法。

“对啊,感情上的伤害是难以弥补的,这个我有体会。我离开那个家以后,前夫和他父母也曾经找过我,要我回去,但我觉得我不能再回到从前了。你和我,都是完美主义者,我们都试图不给自己留下忏悔的空间,但是我们在严格要求自己、不吝惜付出的时候,不由得也会要求高的回报。你也知道,我们所要求的回报不是钱,不是物,而是感情,我们都不会在乎对方的能力,我们只在乎对方是否和我们一样投入。无论对方是贫穷还是疾病,我们都不会舍弃,但一旦发现对方在敷衍自己,欺骗自己,自己得到的回报与付出的心血完全不成比例,那么我们就会极度的失望,会有一种被出卖被辜负的感觉,进而转为憎恨。即使对方再去弥补,也弥补不了那种裂痕。破镜重圆,在我们俩这类人之间是难以实现的。因为,镜子破了就是破了,勉强修补起来,我们也会盯着那个裂痕,痛惜为什么镜子会出现裂痕。为什么我和你能够默契,就是我觉得我和你太像了,所以我俩都会尽力去努力,即使不能做到最好,但我在努力的同时,心里清楚你付出了最大的努力,所以我和你一起觉得自己受尊重,觉得公平,觉得放心。”

“对,我也是这样想的。”我对后妻的想法完全赞同,特别佩服她对我们这类完美主义者的心理分析。完美主义者,无所谓对还是不对,因为这是一种个性。有着这种个性的人,会永不疲倦地忙碌,竭尽全力把周围的一切打理到更加完美。心里也明知道最完美是做不到的,但永远在追求更加完美,不知不觉会提高自己的标准,永不停步。有这种个性的人如果与一个喜欢敷衍的人碰到一起,一定会冲突不断,因为二者的标准差距太远了。仍旧无法说谁对谁错,只能说是不是适合。

“咱俩都是七十年代人,你前妻和我前夫也是。”后妻继续说道:“我们这个时代的人天生要被割裂,因为我们小时受的是理想主义,奉献精神和牺牲精神熏陶,大了却受到拜金主义,自私自利和物欲世界的侵染。有些人,比如说咱俩,可能小时候受到理想主义和自我牺牲精神的熏陶多些,定型的早,所以进入到物欲时代以后,我们基本上还是保持住了本色;而你前妻和我前夫,则是属于另外一种人,他们更多地受到欲望的诱惑,以至于失去了最起码的善良和真诚。受到这个变革时代的影响,咱们这个时代的人,咱们七十年代出生的这批人,就像海明威所说的,成为了迷惘的一代,分裂成奉献者和索取者,牺牲者和收获者这类的角色。你前妻与我前夫,都属于索取者、收获者,而你和我,都属于奉献者、牺牲者。两个索取者走到一起,肯定是互相算计,互相争吵,最后婚姻就变成一场闹剧;一个牺牲者和一个索取者走到一起,就是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的玩弄、奴役、欺骗,比如咱俩的前一次婚姻,那就是一场悲剧;而现在,咱们两个奉献者在一起,互相扶持,互相关心,互相感恩,我想那是最理想的婚姻,足以让我们幸福的走完这一辈子。”

我聆听着后妻的话,不住地点头。心里想,上帝啊,你给我派来一个什么样的妻子啊,她不但自尊自强,同时又温柔体贴,却又充满智慧。这样的妻子,如果我不用天使去形容,那我还能找到什么合适的字眼呢?

“所以,我觉得,如果你要真的爱婷婷,为她的健康成长考虑,你就不应该再回到你前妻身边,忍着心中的痛苦勉强维持,那样不仅你自己痛苦,而且你前妻也痛苦,因为无论如何你也不可能再像从前那样对待他。你没办法欺骗自己的心,你为了不再像以前那样受伤害,必然会首先保护自己。人都是这样,谁投入的真情最多,谁受到的伤害最大,所以你不会再投入真情,而是学会跟你前妻一样算计,你不是为了算计她,而是怕她算计你。婷婷也会痛苦,因为,在这样一个勉强凑合的家庭里,更多的精力都会投入到互相提防、互相算计中,你觉得会有全部的爱和关心给予婷婷吗?我觉得不会。”

“是,老婆,我也觉得不会。”听了后妻的一番分析,我顿时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家庭本该是一个宁静的港湾,我不怕在社会上打拼,不怕来自外界的算计,那是因为我觉得自己有一个心灵的栖息地,觉得有一个宁静的大后方。以前,我为了我的家人而奋斗,哪怕自己在外遭到挫折,受了委屈,只要想到这是为了自己的家,就有一种源源不断的力量驱使自己奋力再战。但是,如果连自己的家里都有人算计我,那就太可怕了,我会时时刻刻生活在一种不安定中,没有片刻安全感。女人喜欢找个给予自己安全感的男人,男人何尝不愿意找个给予自己安全感的女人?只是男人要找的安全感,不是需要女人自身多有能力,而是要寻找一个让他觉得踏实安心的女人,一个忠诚于他,不会背叛、欺骗、愚弄和出卖他的女人。而这种感觉,我在与前妻共同生活十年之后永远地失去了。在她的面前,我充满了不安全感,生怕自己再被她和那个丈母娘合谋算计掉。哪怕是她再保证不会那样了,我也不能相信。我第一次就给了你百分之百的信任,为你排除了一切诱惑,放弃了更好的选择,把自己辛苦所得全部交给你掌管,可你却愚弄我把我当傻子看。夫妻间的信任只有一次,有些人一次可以坚守一生,有些人则不能。

几年前,我和前妻闹翻之后,前妻也曾想努力修补这种关系,对我说过好几遍要“重建信任”。但很遗憾,我觉得自己无法重建对她的信任。信任这个东西不是楼房,可以随时推倒重来。我因为十几年前接了她一瓶可乐对她建立了信任,但最终我发现我被愚弄了。更何况,前妻只要求我重建对她的信任,却又不肯信任我。当时她提出“重建信任”,我口头表示愿意尝试之后,她马上就要求我把自己的工资卡再交给她保管。我当即拒绝了,回答说:我不可能给你,因为这件事的起因并不是我李守杰做出了辜负你的事情,而是你做出了让我觉得被辜负的事情,这时你反倒要求我交卡,你不觉得这很可笑吗?前妻见我坚持不交,就说:那我怎么看到你的诚意?我反问道:那我怎么看到你的诚意?你是不是应该把你的卡交给我表达你的诚意?推翻这种信任的是你,要重建这种信任的也是你,那么,我觉得你应该首先做出让我感受到你的诚意的事情来。前妻马上回答道:从来都是女的管钱。我冷笑着反问:哦,是吗,你去翻翻民法婚姻法,哪一条上这么写着了?前妻对我的缺乏诚意感到非常生气,高声抱怨道:你这么唧唧歪歪的像个男人吗?我依旧冷笑着,马上以更高的音量反唇相讥:那你他妈的先看看你自己像不像个女人?

谈话至此不欢而散,我和她的信任到底也没重建起来。所以,夫妻之间,当双方存在信任的时候,请珍惜这种信任。当一个人信任你,那是对你最高形式的肯定,请务必检点自己的行为不要辜负它。这种信任一旦被破坏,就很难弥合这种隔阂。即使最后不至于闹到离婚而是凑合着过,那两人之间也会筑起一道高墙,挖出一条鸿沟,永远难以逾越。一个家庭里的成员彼此提防,互相戒备,那种日子太可怕了,对此,本怪杰是深有体会的。从那以后我们就成了摩登的“AA制夫妻”,勉强又捱了两年,最终彻底散了伙。即使是AA制阶段,前妻也在逃避为家里的一切开销买单,我也懒得跟她争吵,也就从我这里拿出钱来支付。水电,煤气,物业,吃喝,用度,孩子上学……但凡公共开支全部从我这里开销。我所保住的,就是自己挣回的钱,不再流入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与前妻共同生活十年,我的收入由少变多,除去买房子用掉的以外,我至少交给了她一百万元以上的现金。可是最终离婚时我所保住的,就是我收回了工资卡以后的那一点。其他的不见了,我也懒得去追了,追也他妈的挺费劲,反正没那个钱我也饿不死。无所谓了,就当我这个不算个男人的人,养活了你这个所谓的独立女性罢了。

后妻接着说道:“所以,我觉得,要真的为婷婷考虑,我们就该努力想办法把婷婷争取过来,这是上策;如果争取不过来,那么咱俩就要为婷婷攒钱,把这种爱藏在心里,等到婷婷长大成人需要上学,出国或者成家立业的时候,我们去帮助她,给她一个高的起点。咱俩的工资每个月加起来有将近四万了,其实就咱俩,每月花掉的,包括买衣服化妆品之类的东西,连着吃饭,养车,一万多就够了,最多两万。我不太喜欢奢侈消费,哪怕我一个月不是挣一万七八,而是一千七八,我的钱也照样够花。咱们要是每月为婷婷存一万,那么一年就能存十几万,十年就是一百多万,这是一笔不小的钱。我觉得,这也是一种不错的方式。爱并不一定体现在每日守着看着,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我们还有其他方式给她爱。你说呢?”

靠,我还能说什么?我为她的分析折服的五体投地。

“当然,咱们还要继续争取婷婷,婷婷如果能接受我,跟着我们是最好的。当然,为了婷婷,还是不以上法院的途径为好,最好是说服你前妻,让她放手,轻装去找合适的人。”后妻接着说:“我虽然没法把母爱给自己的孩子,但我会把它都留给婷婷,请你相信我。当然,现在是你做这些比较合适,你去说服婷婷和你前妻,我出面的话,效果不好。说服到婷婷愿意跟我相处就可以了,到时我会用自己的真心赢得她的真心。关键是,守杰,我不忍心再让你面对那些痛苦。婷婷再长个十几年就要离开父母了,那时你面对的只是你的前妻,你和她没有共同语言,还有各自难以改变的牺牲者与索取者的角色,你那时会度过一个孤苦的晚年。我其实这几年已经习惯了孤独,但我觉得你是上帝给我的另一半,我遇到了你,是上帝让我俩互相拯救,你拯救了我,我也必须拯救你,所以我就决不能放弃。除了死以外,这个世界上什么力量都不能让咱俩再分开……”

“除了死以外,这个世界上什么力量都不能让咱俩再分开。”我重复了后妻的话,说到这里,她紧紧地楼住了我的身体。我也会意地紧紧搂住她,两张脸轻轻的彼此摩擦着,温存着,深深地呼吸着对方身上散发出的气味,渐渐地连呼吸的频率也变得一样了……

第二天开始,我们又恢复了一同锻炼。在我的带领下,后妻也喜欢上了运动,不再做瑜伽了。每天晚上吃完饭以后,我们都会去运动最少一小时,有时去健身馆,有时在小区里打羽毛球,有时绕着公园的湖长跑。其实二人世界的感觉挺好的,要是有个孩子的话,我们怎么着都不会做到如此轻松地生活。运动不但给我们带来了身体机能的改进,而且也使得我们的心态变得更加阳光,哪怕炒股亏了,工作不顺了,路上跟人擦车了,只要一阵酣畅淋漓的运动之后,一切不快都会烟消云散。

周末回到父母家的时候,我们跟父母和大哥大嫂讲了我们的想法,我父母听了,都觉得这想法不错。虽然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也挺牵挂婷婷,但说实话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吃完饭,老爷子趁着后妻和大嫂去厨房洗碗的功夫,对我说:守杰,你媳妇可真是不错的人啊,本分,善良,有教养,还聪明,你小子可不能做对不住人家的事啊。我赶忙下保证说:那哪能呢,爸。老妈则说:婷婷这丫头是让人揪心,可是守杰,你要是因为婷婷再跟你前妻复合,那我这当妈的更揪心啊,以前你那日子不是人过的。好歹你前妻她还是婷婷的亲妈,就是要不过来对她也差不到哪里去。天下夫妻有各式各样,但当妈的心却都差不多。你要舍了你现在的媳妇去找你前妻,那你小子可就是昏了头喽。大哥也说:经过这么多事情以后,你前妻但有三分良心,也不至于为你和婷婷之间再设置障碍了,就是不在你身边也能随时关心她。说完,大哥跟想起什么似的说:当然,一点良心也没有的人也有,到时候咱们再想办法。我很清楚,大哥所说的“一点良心也没有的人”其实是指前妻的,当年前妻进北京时,还在当处长的大哥帮了不少忙,过后他真是后悔死了,经常在前妻背后对我说:早知道你俩是这样,当初真不该帮你这个忙,没准因为这个你们早散了。

事情到了这一步,全家人已经统一了思想,我也就没有犹豫了。过了几天,身体已经恢复的前妻又找了我一次,这次是来致谢的,事先电话约了我,我没拒绝。在预定地点抽了一支烟等了一会,前妻一个人过来了,没有带女儿来。经历过那场病以后,两人的关系有了微妙的变化,不再像以前那样互相挖苦、彼此怨恨了。

“守杰,那天晚上多亏了你,不知道该怎么谢你。” 很欣慰的是,前妻,这个以前从不知道感恩为何物的人,终于学会了感谢。

“没事,夫妻一场,扯这个过了。”俺回答道。

“直等事到临头,我才知道你过去对我有多好。”前妻继续说到:“以前都是我不好,我对不住你……”

“……算了,都过去了。”俺抽了口烟,回答道。其实,这么多年俺一直都在等这句话,如果在一年前离婚时她这么说,我大概就不会迈进民政局那个门。只是,她说得太晚了,太晚了。

“守杰,你真的……觉得我们没有和好的可能了吗?”才说两句话,前妻就进入情绪了,泪花直在眼眶里转悠。

“嗯,我想……是吧。”看到前妻的泪眼,俺不由得又动了一丝恻隐之心,真不想让她失望,但我没办法。我的语气开始犹犹豫豫的:“嗯,以前那些事啊,忘不了,再说我……现在已经结婚了,你……也找个合适的人早点嫁了吧,这事拖不得……”

“那个你别管了。我也不想嫁了,再说我再嫁,别人谁稀罕我这年纪啊。”前妻惨笑了一下,这次她不再拿大老板之类的话来唬我了,我也就没有再去挖苦她。

“其实……我现在也在治着病呢,吃着药。”我略微一愣,随即会过来前妻指的是她的性冷淡的毛病:“守杰,要是你还能跟我一起过,我会努力把病治好,我是诚心的……”

我只是抽烟,吐烟,没有回答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想提出女儿的抚养权问题,但觉得这个时候说,又未免有些残忍了,就忍了忍,没有提。

见我半天不答话,前妻的眼泪忍啊忍啊,但终于还是掉下来了。“守杰,我也想好了,我以后不再嫁了,你要是真不愿意再跟我过,我就守着婷婷过,你过你的,我一定带好婷婷,啥时候你要是能想着我们母女俩,你就回来看看我们……”

说到这里,前妻说不下去了,捂着脸,伤心地大哭起来,害得我也忍不住眼泪湿湿,赶紧掏出包餐巾纸递给她,安慰道:“算了,别哭了,别让人瞧见了。”但又想不出什么合适的话安慰她,只好干巴巴地反复说:“别哭了,别哭了。”

看她这样,我心里也一阵难受,尽管我现在成家了,但旧情其实不是那么容易忘记的,跟旧恨一样难以忘记。她是我一生中遇到的第一个女人,我曾发誓让她幸福,可是我尽力了以后,竟然是这个结果,我心里也非常的痛。尽管她伤害了我十年,但我却总是会忍不住想起,当年她递给我可乐的那个瞬间,那个瞬间……

瞬间的感动,我花了十年来偿还,足够了,我不需要忏悔。我定了定神,狠了狠心,叹息了一声,对她说:“唉,你自己保重吧,以后……我不能照顾你了,你自己得学会照顾自己……”

前妻依旧捂着脸抽泣着,直到我受到她的感染,眼泪也忍不住掉下来。操他妈的,这是离婚后第几次为她掉泪了?人啊,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她伤害、折磨了我那么多年,可我居然还是牵挂着她……难道我前世欠了她很多,注定此生没法跟她一刀两断,而是纠结不清?

跟前妻分别后,我晕晕乎乎驾车离开了。窗外依旧是车水马龙,人行道上,一对对年轻的情侣依偎而行,纯真的面孔洋溢着幸福和憧憬的微笑,从我的视线里一闪而过。幸福的年轻人啊,你们是否看清楚了,你们是否彼此适合?你们是否想清楚了,今后等待你们的将是什么样的生活?我记起来了,当我们年轻的时候,我们和他们一样幸福,一样憧憬,一样微笑。于是在不知不觉中,那些面孔渐渐变得模糊了。等红绿灯的时候,我拿出一张餐巾纸擦了擦湿润的眼角,我知道,我已经不可能再有什么勇气,把女儿从前妻身边夺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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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下班接后妻,一路上我心事重重,感觉非常沮丧。后妻一上车就察觉到我的异常,问是不是有什么不顺心的事情?工作?前妻?婷婷?我不想再多说了,就说没什么,我只是有些莫名其妙地烦躁,也许是情绪低潮吧。然后我又说,今晚不想做饭了,我们还是吃川菜去吧。后妻见状,想了一下,说,菜我已经买了,今晚我做给你吃吧。

自从我俩一同开伙一来,我负责做饭,后妻则负责买菜。我下班后到她的公司,考虑上塞车红绿灯等因素,一般要二十分钟到半个小时。后妻就利用这段时间,到附近超市里把菜买了,所以每天吃什么都是她安排,我去做。后妻原本是不会做饭的,但她突然说她今晚要做饭,我也觉得挺惊讶的。就问她买了什么菜,她说买了黄瓜,茄子,还有苦瓜。

回到家里,后妻让我到客厅里看电视,她在厨房里忙活起来。恰好电视里放《传奇皇帝朱元璋》,有关我喜欢的明史,渐渐吸引了我,也就忘了前妻那些事情了。看了一集多功夫,后妻叫我吃饭。我来到餐厅,发现后妻竟然弄出了三盘菜:凉拌黄瓜,蒜焖茄子,苦瓜肉片。后妻跟我开玩笑说,来呀,尝尝,这可是我奉献的处女菜。蒜焖茄子是俺的拿手菜,做法是把茄子切成丝,小青辣椒切成斜片,蒜头弄成蒜蓉,先把油熬热,投入大茴香一个,然后把茄丝入锅炒一会儿,再投入青辣椒翻炒,待茄子塌架后放盐,加丁点酱油,起锅时加鸡精,关掉火以后把蒜蓉投入锅里翻到茄子下面焖一会。盛到盘子里时,蒜香扑鼻,非常好吃。以前做给后妻吃时,她就特别喜欢这道菜,没想到她在我边上看着看着居然学会了。只是,她的刀工实在太差了,茄子丝切得参差不齐,粗的像大拇指头,细的比筷子还细。再一吃苦瓜肉片,那肉切得比电器包装用瓦楞纸箱还厚,根本就不熟。当然啦,人家做的是处女菜,这个时候,傻子才会去挑刺呢。

我尝了一口蒜焖茄子,说道:嗯,真是好吃,跟我做的一点不差。后妻也尝了一口,马上又吐了出来,说,不对吧,我吃这口怎么觉着没熟啊?我只好照实说,是啊,你切得粗细不一样,粗的那些当然还不熟了;肉片不能切那么厚的,那么厚得炖红烧肉了。后妻笑了,说,你这家伙就没一句实话,没熟就没熟呗,偏要昧着良心说好吃,我这就回锅去。

后妻第一次做饭的笨拙表现倒是缓解了我心头的郁闷,一点也不觉得她做的难吃。吃完饭咱就主动地去洗碗了,当然那些肉是倒了,回了锅也不能吃。后妻则忙着拖地打扫房间。一般情况下,我俩的分工是我做饭,她买菜洗碗,我拖地,她擦家具洗衣服。我俩都是多少有些洁癖的人,虽然工作忙,但还是每两天要彻底打扫一下。说到这里,有些童鞋们估计又要诧异了,你们收入还不错,干吗不请个钟点工啊?其实两人世界的话,那点家务事两人一分担,很快就会干完了,用不着钟点工的。再说钟点工的素质也参差不齐,有些还手脚不干净,与其那样不如自己干了算了。假如某两个小夫妻连二人世界那点家务事都做不了,只能说明二人生活能力太差,或者太懒。

洗完了碗,我又拿起抹布擦洗抽油烟机。后妻也拖完了地,拿着个抹布开始擦家具。那天我突然干活进入了状态,决定把抽油烟机的里面清洗一下。擦了一会,我听到后妻喊我。我循声进入了书房,看到后妻从书柜边上的一个角落里拖出一个箱子打开,露出了里面的手风琴。

“你会拉手风琴?”后妻惊讶地问道。

“是啊,怎么了。”我答道。我从小就喜欢手风琴,但是自从跟前妻结婚以后就再没拉过了,她只是最初听过我拉几次,后来就不再听了。我也没心情孤芳自赏,加上工作孩子一忙,那琴在角落里一放就是十年,中间只是从左家庄旧居搬到团结湖二哥这套房子时把它也搬过来了,但连箱子都没打开。要不是她打扫房间时清理出了这琴,我都忘了我还会弹手风琴。

“唉,我还真没想到你还多才多艺呢!”后妻惊喜地夸奖道。女人总是永远期待着惊喜,后妻也不例外:“待会能不能拉给我听听?”

“算了,都好多年没碰它了。”我看了看琴上的尘土,虽然放在樟木箱子里,但那么多年没动过,琴上还是积了一层尘土。接着我又说到:“待会还得去跑步呢。”

“不行,我要听你拉琴。”后妻一边擦琴,一边做出了生气状:“你不拉给我听,今晚就不跟你做爱”。

我见状只好说,那好吧,等我把抽油烟机擦完就来。心里却想,唉,又来拿性搞条件了。不过俺倒是不生她的气,因为我清楚她是在欣赏我,而且也未必当真呢。

我终于又抱起了那架十年来与我近在咫尺、却又远隔天涯的手风琴。不知为什么,当我把背带在身上套好坐定的时候,我突然感觉自己变得年轻了,似乎又变回十八九岁的小伙子,在学校的文艺晚会上为大家弹奏。我先是检验了一下琴况,因为长久不动,大概有几个琴键由于簧片生锈或者积灰有些粘连,不过总体情况还好。我顿了顿神,弹奏了一首《桑塔露琪亚》。

看晚星多明亮,闪耀着金光
海面上微风吹,碧波在荡漾
在银河下面,暮色苍茫
甜蜜的歌声,飘荡在远方……

后妻会唱这首歌,在我弹奏的时候,她忍不住先是小声哼哼,过会就展喉高歌。期间,因为生疏我两次断了,她都耐心地等我,再和着旋律继续唱。很久没有这么投入在音乐中了,我也越来越兴奋。一曲终了,再换新曲:“《送我一枝玫瑰花》会不会唱?”“会。”“好,我弹了啊,过门完了你再唱。”

你送我一只玫瑰花
我要诚恳的谢谢你
那怕你自己看得像个傻子
我还是能够看的上你……
我们的爱情像那燃烧的火焰
大风也不能把它吹熄
我们的爱情像那燃烧的火焰
大风也不能把它吹熄……

唱完之后,后妻跟我评论起了王洛宾的那几首歌,说王洛宾的歌,旋律都很美,但歌词有些粗糙了。我说那叫粗犷吧,后妻坚持说是粗糙,粗犷和粗糙,两者还是有区别的,就像美丽和漂亮,看上去差不多,但内涵不一样,美丽包括的外表和内心,但漂亮只形容外表。粗犷和粗糙,虽然都是粗,但是粗犷中仍富含美感,而粗糙中就没有美感。王洛宾的歌词,比如那句“像个傻子”,话说得太白了,就没有美了。

后妻说得头头是道,不由得我不服。我问,那你有没有具备粗犷美的歌给我推荐一下?有啊。什么歌?《山楂树》。《山楂树》?这可是首苏联歌诶,你怎么会唱?我爸妈会呀,教给我的。哦,现在有本书叫《山楂树之恋》,卖得可火了。是,我知道,你会不会拉《山楂树》?会啊,以前学手风琴时这可是经典曲目呢。于是,我们又来了一段。

歌声轻轻荡漾在黄昏水面上
暮色里的工厂在远处闪着光
列车飞快地奔驰,车窗里灯火辉煌
两个青年等啊我在山楂树旁……

“我一直都很喜欢乐器,小时候特别想学弹钢琴。”后妻感叹地说道:“你看我的手,多适合弹琴啊,可是家里不想让我走艺术路线,怕影响学习,愣是不让我学,唉,现在想学都晚了。”

后妻的手指细长灵巧,确实适合弹琴。相比之下,我的手指长是长,但是太粗了点,大概这就是我学琴学不出大出息的原因吧。

晚上后妻显得非常兴奋,早早地就洗了,等我洗完走进房间,看到穿好了丝袜和高跟鞋趴在床上,头向后扭着等我。上床时发现,她今晚竟然画了晚妆,涂了眼影和唇彩,也刷了睫毛膏,那眼睛迷离离的,嘴唇红艳艳的,越发显得性感妖娆。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此话一点不假。我把她的身体翻过来,掰开她的双腿为她舔舐下面,舌尖游走于两片粉嫩的小肉之间,我把舌头伸进去用劲顶,后妻发出了一声悦耳的呻吟。

正准备进去,后妻突然说,守杰,绑我。用什么绑?用我的丝袜。我赶紧下床来到衣橱前,找到她的一双裤袜,把她的双手轻轻绑起。可惜我的床不是那种铜管的,不能和丁度巴拉斯的情色片里那样把她绑在床头,就那么将就着吧。后妻把手高高举过头顶抓住床头板,自己做出被缚的姿势,然后又说,蒙住我的眼睛。

我只好返身回到衣橱,又找出一双黑色裤袜,小心翼翼地蒙住她的眼睛。喜欢这种感觉吗?后妻问道。喜欢。什么感觉?征服你的感觉。然后我又问,你喜欢吗?喜欢。什么感觉?彻底被你征服的感觉。

这次俺是从前面插入的,后妻在我身下迎合了一会,突然把腿抬起来搭在我的肩膀上,整个身体成90°角度。我会意地抱起了她的双腿,一边抽送着一边抚摸着她的玉腿。她的腿上穿着那种没有弹力的黑色丝袜,摸起来如绸缎一样光滑。老公,我美吗?美。哪里美?哪里都美。哪里最美?腿最美。

听到这里,后妻发出一声满足的呻吟,对我说,我要到上面去。我听话地跟她交换了位置,因为手被绑着手眼睛被蒙着,后妻行动有些不便,我帮着她骑到我的身上,然后让她微微起身,用手拿着小弟弟对准她的小口,然后她重重地坐了下来,随即头轻轻一仰,同时发出一声发自肺腑的呻吟。

老公,我看不见你。那把眼罩取下来吧?别。你什么感觉?一切都交给你的感觉。哦。你会伤害我吗?我不会。我知道你不会。我肯定不会。老公,我像不像个荡妇?不像。不,我像。嗯,你像。我是你的荡妇。对,你是我的荡妇。咬我啊。好的。

此后的半个月里,真的风平浪静了。期间,前妻又通过电话找过后妻一次,不过不是PK的,是交待事情的。感谢了后妻送钱到医院的事情后,她对后妻说,守杰就交给你了,我祝你们幸福。后妻也很有礼貌地回答了她,关心地问了一句,婷婷怎么样。前妻语气平淡地说,婷婷是我的亲骨肉,我会带好她的,你就不用操这个心了。后妻听到前妻话中还是有刺,自觉失言,也就没有再多说。

因为这一场风波,俺也打破了“不进前妻门”的戒条,再探望女儿时一般都去前妻家里,很显然前妻又对女儿说了些什么,她对后妻似乎也不那么恨了。女儿和后妻之间,甚至能在我接女儿到我家的时候,做到一个屋檐下和平共处。当然,隔阂还是有的,女儿对后妻还是保持着戒备,而后妻对女儿也只是努力做到亲善,两人谁也没有能够走进谁的内心。但是这个我能理解,毕竟不是亲骨肉,包括我对A女的孩子,一样不可能跟亲骨肉那样的贴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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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我们拿到结婚证之后,是准备去北戴河和山海关旅游的,但前妻生病风波耽误了我们的行程。我这人平时办事就喜欢磨叽,接二连三地发生这么多事情后,不是太想去旅游了。但后妻个性爽快些,意志也比我坚定些,她特别想再次体验跟我一起旅游的感觉。连着几天,总是在我耳朵边念叨,说上次去思陵时,我俩一路上的谈话让她回味无穷,但又觉得意犹未尽,从来没有跟一个人谈论历史和现实谈论得这么深,她喜欢那种思想与思想碰撞交流的感觉。然后她又说自己很高兴,没想到遇到我是个有思想的男人,以前刚刚上床时还把我给低估了。我笑着回答她说,哪里啊,其实很多人都是有思想的,但是只是被生活的压力,或者是环境的不顺而掩埋了,继而麻木了。就跟我一样,我遇到你以前没有任何思想的欲望,思想的火花这玩意得看人,遇不到合适的对象,一个脑袋想破了,也撞不出什么火花来。后妻想了想,说,也对,其实以前对男人的看法还是有些偏见,以为男人都是些下半身动物呢。我说,其实这东西看缘分,也得看机遇,要不是那次你要我陪你去思陵,让我偶然发现我们之间的精神契合点,我也还以为你就是个花瓶呢。说到这里,后妻嗔怪地掐了我一下,表达了对我把她看做花瓶的小小愤怒。

在后妻的再三坚持下,我终于答应了她按照原计划去山海关。其时已经快到夏末,再不去就没意思了。为此我们双双向老板请假,总算是获得了批准。我得了七天,后妻得了十天。后妻知道我的假比她少了三天,就揶揄我们老板说,你看,中国的资本家比外国的资本家黑吧,给个假还小气巴岔的,连个整数都舍不得。我说,那是啊,你们老板是瑞典人么,瑞典人搞高福利那是出了名的,咱可比不上。

在北戴河没有待两天,气候已经有些凉,不太适合下水。但那两天恰好还算风和日丽,逃离了大都市的喧嚣和污染,晚上在沙滩上手挽手散步也挺令人舒心。那天晚饭后,我和后妻拎着鞋子,赤脚漫步在潮湿的沙滩上。晚风送来略带咸腥味道的空气,却感觉非常清新,不由得让人深呼吸几口。潮起潮落的大海发出“哗哗”的轻声,没有月光,灿烂的银河像一条玉带一样横亘了整个夜空。

“很久没有这样看过星空了。”我点燃了一支烟,轻轻对后妻说道。

“讨厌,这么好的空气,你非要放点毒啊。”后妻又嗔怪地看了我一眼,抱怨道。

“哦,好的,我不抽了,嘿嘿。”我听话地蹲下身体把烟头在沙地上摁灭,本想随手丢了,但又怕后妻说我不讲公德,只好用手那么拿着。

“诶,守杰,你看这银河,看上去轻柔得像一片细纱,真让人浮想联翩,有时候我真不相信它们竟然是由千百万个太阳那样的恒星组成的。你说,既然有那么多太阳,是不是就应该有那么多地球呢?”

“当然。”我回答道:“这些年,天文学家发现了很多太阳系外的行星,只是这些行星大多个头很大,跟木星差不多,而且大都温度很高,也都是气态的,所以叫热木星。那些像地球一样大小的行星大概太小了,目前发现得不多,但还是有几个。我估计,随着观测技术的进步,还会有更多类似地球的行星被发现,这只是时间问题。”

“啊?木星有多大?”后妻问了我一句。

“大概……一个木星可以放下一千三百多个地球。”

“哦,那么大啊。”后妻感叹了一句:“那么,你说,在别的地球上,还会有生命存在吗?就像你我这样的,能够思考,能够爱的生命?”

“我觉得我们肯定不是宇宙中的唯一。”我想了想回答道:“既然宇宙中有几万亿甚至更多的太阳,有那么多的行星,那么,条件适宜的行星上演化出各类生命,也不是不可能的。既然地球可以演化出生命,那么别的行星也可能演化出生命。只是,它们可能因为环境的影响,跟我们完全不同。小时候,我曾经看过一篇刊登在《天文爱好者》杂志上的文章,是外刊的译文,里边提出,生命的存在形式未必和我们一样是碳基的,甚至以其他元素为基础,也能演化出生命,这样生命就能在很恶劣的情况下生存,比如恒星上,只是它们以氢或者氦为基础。美国有个科幻片叫《进化》,里边就是讲一个来自外星的硅基生命孢子落到地球上,在很短的时间里完成了地球生命从单细胞生物到智慧生物的演化。”

“嗯,是吗,我还没看过呢。回去我去看看那个电影。”后妻被我讲的故事吸引住了,然后感叹道:“宇宙可真是奇妙啊,你是怎么知道这么多的?”

“我从小喜欢天文,算是个天文爱好者吧。”

“喜欢天文的人,多数喜欢幻想,对不对?”后妻问我。

“呃……呵呵,应该是吧……”我迟疑地表示了肯定:“我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样,反正我从小就喜欢看科幻故事,特别喜欢边看边幻想的感觉。那时我还幻想过自己长大成为宇航员呢。后来大了,看不进去书了,就喜欢看科幻电影,你没看咱家我攒下的碟子里,科幻题材的占很大比例嘛。”

“是,我看到了,所以我才问你是不是喜欢幻想。”后妻接着说:“那么,守杰,你说,我们人类难道真的就是宇宙中的一粒微尘吗?有时我也想这个问题,我们从哪里来,我们又到哪里去?宇宙从哪里来,宇宙到哪里去?有时候一想这些问题,就感觉自己很渺小很渺小,觉得生命似乎没有什么意义,无论我们在还是不在,对宇宙来说总是微不足道。”

“啊……”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确实,这个问题是我们很难想穿的问题。不仅仅是我们这些生命的个体,就是整个宇宙,也很难说清楚为什么它存在,它从哪里来,又到哪里去。于是我说道:“其实我也早想过这个问题,后来也看了不少书,比如霍金的《时间简史》,再比如《果壳中的宇宙》,还有年轻时候看过的很多天文方面的书籍,甚至到宇宙哲学方面的书籍,但是说实话,想这些问题想的我头痛。以前我小时候,中国的天文学理论还在遵循恩格斯的‘宇宙无边无际,无始无终’的论断,但是这些年,大爆炸理论基本上被全世界的天文学家所认可,也就是说,宇宙既有始终,也有边际。但是它的边际在哪里,它形成前是什么,它灭亡后又是什么,大家只能推测猜想,即便是霍金,其实也是在猜想,虽然他有数据支持,但这也只是目前科技水平下获得的观测数据的支持,以及由此引起的猜想。以人类自身的力量,我感觉永远无法研究透彻这个宇宙。但我曾经看到过霍金,也许不是霍金,反正是个很出名的天文学家写的一篇文章谈及宇宙的命运,说实话读了以后我很郁闷了一阵时间。”

“哦?怎么说的?”

“他说,宇宙目前仍在膨胀中,最后它只可能有两个命运,一个是,宇宙最终会坍缩,因为宇宙大爆炸本身就是从一个无限小的奇点开始,无中生有,爆炸产生的斥力让宇宙膨胀到现在这个样子,而且目前根据观测,宇宙还在继续膨胀。但同时,宇宙空间存在万有引力,终有一天,引力与斥力达到平衡,然后引力将大于斥力,吸引宇宙坍缩,起初是缓慢的,越来越快,最终,宇宙会坍缩成最初大爆炸起始时的那个奇点,就像,就像……”我想了一下,一下子没找到合适的词语。

“就像一个拉长的橡皮筋,拉到最大,然后弹回去。”后妻想到了她扎头发用的橡皮筋。

“呃,对,对,就像橡皮筋吧。”我觉得这个比喻虽不恰当,但也能说明问题:“然后,我们周围的一切,包括地球,太阳,行星,还有我们,都会再回到初始状态去,有中生无。”

“啊,天哪,那太可怕了。”后妻感叹道:“那另外一种归宿呢?”

“另外一种归宿,则与之相反,宇宙会无限膨胀下去,温度会越来越冷,那是斥力超出了引力的情形下,就像你刚才说的橡皮筋,哦,不,不该说橡皮筋,应该说是弹簧,拉得过猛,超出了弹簧承受能力,导致它再也回不去了。你知道,火箭升空是需要一定速度的,超过一定速度,火箭就可以摆脱地球引力。宇宙的膨胀也是这样,宇宙膨胀的速度如果超过了宇宙中所有物质所产生的引力总和,那么宇宙就会无限膨胀下去,永不回头。这些年来的观测,有很多发现证实宇宙中存在一些暗物质,产生的反引力在抵消引力,所以目前的宇宙是在加速膨胀。膨胀中星体不断地耗费着能量,直到能量耗光。到那时,天空中再没有一颗星星发光发热,像太阳,会变成一颗白矮星,坍缩成和地球差不多大小,然后白矮星的能量耗尽,又变成黑矮星。质量更大一些的恒星,则在能量耗尽时发生爆炸,成为超新星,然后坍缩成直径只有几十或者十几公里的中子星,或者变成黑洞。星星与星星间距离越来越远,最后整个宇宙缓慢地沦入一片死寂。”

“天哪,也可怕。”后妻又一次感叹道:“这么说来,无论怎么样,宇宙一定会死亡,我们目前所看到的,所拥有的,所感受的,一切都会消失,甚至连一丝痕迹都留不下?”

“唉,可以这么说吧。”跟后妻叙述这些,不由得再次让我陷入悲观,就跟以前刚看到那篇文章一样悲观:“想这些问题,会让人觉得痛苦,宇宙的终极意义就是灭亡,就跟我们人一样,终极命运就是死亡。”

“那我们不是挺可悲的?”后妻也变得忧郁了:“来无影,去无踪,忙忙碌碌,一场空。”

“唉,这东西看怎么理解。”看到后妻表情变得忧伤,我不禁有些后悔刚才的谈话了:“我觉得,正因为这样,我们才应该珍惜活着的每一天,让自己幸福,让自己快乐,让那些哲学家们去思考宇宙的命运吧,我们,就快乐地度过每一天,你说是不是?”

“也是。”后妻看了看我,又加大了力度抓紧了我的手:“珍惜每一天。”

“对,你看现在,清新的空气,温柔的海风,灿烂的星空,还有你,还有我,这就足够了,没有理由去杞人忧天。”说完,我捧起她的脸,轻轻地吻了她一下。

“啊 ,”后妻深深呼出了一口气,然后,她继续挽起我的手,口中又轻轻唱起了那首《桑塔露琪亚》:

看晚星多明亮,闪耀着金光
海面上微风吹,碧波在荡漾
在银河下面,暮色苍茫
甜蜜的歌声,飘荡在远方……

我微笑地听她唱歌,忽然感觉到,这首歌的作者当年一定是和现在的我们一样,与亲密的爱人漫步在夜晚的海滩上,沐浴着晚风,倾听着潮涌,仰望灿烂的银河,幻想深邃的夜空。这美好的景象,让人激情涌动,灵感在脑海中闪现,留下幸福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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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晚上晚饭后,我们又在海滩上漫步。后妻显然想起了昨天的那些谈话,若有所思地问道:“守杰,你说,宇宙里是否存在一个上帝?”

“上帝?你怎么突然会想到这些?”我有些不理解。

“我觉得用唯物主义解释世界,显得太残酷太让人难过了。”后妻接着说道:“就像你昨天跟我说的,无论我们怎么努力,最后的结果都是灭亡,甚至连我们曾经生存过,爱过的痕迹都不会留下,一想到这里,我就觉得挺灰心丧气的,说实话我真不甘心。甚至,我觉得还不如真的有个上帝,有个天堂,让我们有个寄托,哪怕将来我们死了,也在天堂温暖的阳光里永生。”

“呃……”我觉得挺奇怪,后妻怎么这两天老提这些生与死的话题,于是就打岔道:“我猜这就是宗教的起源吧,呵呵,不过我觉得没准还真有个上帝。”

“哦?你为什么觉得有呢?”后妻问道,然后又自言自语道:“我想,上帝一定是个公正而慈祥的老人,用爱创造这个世界。”

“哦?你为什么这么信赖上帝?”我觉得后妻这么想很有趣。

“因为你看,守杰,上帝安排我们相遇撞击,又产生爱。以前我曾经想过,上帝为什么不早点安排我们认识,在我们很年轻的时候,那样我们就会少受很多伤害。但是后来我想通了,如果我们初恋时就相识,尽管咱们俩世界观相同,可能会过得比较幸福,但我们没有品尝过痛苦,生命中就又少了一种滋味。而经历这些痛苦后,我们又相遇,更觉得需要彼此珍惜,不是有句话叫不经风雨哪见彩虹吗,上帝最终安排我们相爱,又让我们懂得珍惜,你说,这不是他的慈祥和公正吗?”

“我觉得上帝未必公正,也未必慈祥。”这话刚说出口,我就有些后悔,感觉自己扫了后妻的兴致,唉,我这破理工思维,干什么都喜欢究其根极。干吗跟她抬杠啊,让她沉浸在美好浪漫的幻觉里多好。

可惜覆水难收,话说出来了,后妻马上刨根问底:“你怎么这么认为?”

“这……”我看已经没办法下台了,只好接着说我的观点:“如果上帝真的公正,那么怎么可以解释那么多的好人受到伤害?怎么可以解释那么多的天灾,战争,饥荒摧毁无数无辜的生命?为什么会产生希特勒,斯大林,波尔布特这类杀人魔王?如果上帝真的很公正,他应该阻止这些。”

“也许上帝睡着了。”后妻为上帝辩解道。

“是,也许上帝也需要睡觉。”我接着她的话往下说:“我有时是曾经想过,没准真的有个上帝,但这个上帝并不是真的万能的神,而是跟你我一样普通的人。只是他存在于另外一个世界里,在他的世界里他跟我们一样普通,但对于我们,他就是主宰,就是神。”

“你怎么会这么想?”后妻惊讶地看着我问道。

“以前年轻时候,我打过一个游戏,叫《帝国时代》。”我跟后妻解释道:“你玩过没有啊?”

“没有。”后妻茫然地回道。

“哦,那个游戏是这样的。”见后妻没玩过,我只好耐心地解释给她:“那个游戏是微软公司出的,表现的是文明的进程。游戏从洪荒时代开始,最后一直进步到铁器时代,这是第一部,后来又出了第二部,从罗马帝国灭亡后的黑暗世纪到航海时代来临前,现在还有第三部,从发现新大陆到近代。我玩了其中的第一第二部,第三部出来时,我已经不爱打游戏了。这个游戏很吸引我,里边设计了四种资源,金子,石头,粮食,木头,金子用来造武器,石头用来筑城堡,粮食用来生产人,木头用来盖房子。里面有不少文明种类,比如希腊文明,罗马文明,中华文明,亚述,巴比伦,埃及,波斯,阿拉伯,日本……然后先是原始人开始挖掘资源,再生产更多的人,武器,挖掘更多的资源,不断进化,每进化一次科技水平就提高一次。然后去征战,消灭别的文明,最终一统世界。”

“干吗要消灭别的文明啊?那多残酷。”后妻评价了一句。

“啊,这是游戏的魅力,也是人类的本能。”我笑了笑,继续说:“人性中包含了残酷的一面,霸道的一面,总是想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人。文明程度越低的人,越是存在这种阴暗心理,当然也包括我。当然在日常生活里我压抑着这种欲望,因为我实现这种欲望的话不具备能力,而且会支付很高的成本。但是在游戏里就不一样了,我不需要支付什么成本,就能满足我的征服欲。人在知道自己不需要支付成本时人性就会变恶,就会为所欲为,这时唯一能够控制住恶的,就是人自身的善良,有些人,自身不具备这种善良,就会成为刽子手;有些人,则被欺骗的宣传洗脑,成了刽子手的帮凶。以前我看过一部电影,叫《辛德勒的名单》,斯皮尔伯格拍的;还有一部纪录片,叫《普通法西斯》,苏联一位教育家米哈伊尔罗姆拍的,你看过没有?”

“看过《辛德勒的名单》,没看过《普通法西斯》。”后妻回答道:“《辛德勒的名单》很感人,也很发人深省。”

“对。”我接着说道:“每个人都具有残酷与善良同时具备的本性,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但是因人而异,也因修养而异。事实上,那些屠杀了犹太人的法西斯们,在成为刽子手前他们往往只是些跟你我看上去差不多的普通人,没准还和蔼可亲,比如希特勒的助手希姆莱,原本不过是个养鸡的农民,性格很温和,甚至有些懦弱;而另一个助手海德里希,则是一个高大英俊的美男子,有极好的教养,魅力四射,走到哪里都是女人们关注的焦点。还有柬埔寨的波尔布特,看上去就跟一个农村中学教师一样慈眉善目。这些人,如果没有一种恶劣的制度把他们作恶的成本取消掉,他们也许就那么一辈子默默无闻过去了。但是很遗憾,历史的演进给予了他们作恶不支付成本的机会,他们自身又没有足够的能力控制住人性的黑暗面,于是他们就成了杀人魔王。还有前些年卢旺达发生的种族仇杀,那些手拿大砍刀的胡图族刽子手,短短几个月时间里就杀死了一百万图西族人,杀人效率几乎比法西斯还高,可他们,都是些普通人,农民,教师,医生,律师……我当时就在想,人这种动物,为什么可以这么恶,有时也会自省,如果给我那个机会,我会不会控制住内心的恶?其实,不光是外国这些恶,在咱们中国,在文革期间,还不是有这么多低成本的恶?甚至,在现在的互联网上,为什么会有那么多道貌岸然的道德家向别人倾吐最肮脏的词汇,贬低别人是NO,似乎只有他自己才是高大全似的人物,似乎他们就是正义的化身,审判的准绳?为什么动不动就人肉这个人肉那个,揭露别人的隐私甚至辱骂中伤?这些网络暴力,网络暴民,根本就不是在主持什么正义,而是在作恶,因为网络是虚拟的,网络暴民的ID也是虚拟的,除非有特殊的技术,否则无法追踪到发帖者的IP地址。这就使得一些人感觉到作恶的成本很低廉,也就纵情地发挥自己人性中最丑恶的一面。”

“是,网络暴力确实可怕。”后妻赞同我的观点:“以前我曾经发过一个帖子,倾诉前夫出轨给我带来的痛苦,原本以为会得到同情,但没想到有些人反而骂我是自己攀高枝遭了报应,这都哪跟哪啊?还有人声称要人肉我,幸亏当时我没出来工作,接触面比较小。你说,那些人根本就没见过我,什么都不知道,却来给我下道德判决,推测这个推测那个,这事不荒唐吗?而且问题是,还有那么多的人在那里附和,当时我真有些体会到‘人言可畏、众口铄金’的感觉,把我都气哭了,以后再也不敢发帖了,只好当个观众。太可怕了。”

“嗯,这种现象叫广场效应。”我跟后妻解释道:“不知道你看过一本叫做《乌合之众》的书没有,是个法国人写的,名字叫勒庞什么的,一下子记不准了。”

“勒庞?是那个前几年跟希拉克竞选的勒庞吗?”后妻问道。

“不,不是那个勒庞,那个勒庞是个法西斯分子,这个勒庞要早好多年,是二十世纪初的人物。”见后妻显然没读过这本书,我就接着告诉她:“勒庞在这本书里,分析了群体行为的主要特征。他认为,所谓的群众,实际上就是一群乌合之众,是一群智力和道德都非常卑微的这么一群东西。如果这些人是一些个体,那么他可能是温和和冷静的,也就是很正常。但是当他们因为某事凑到一起成了一个群体,那么就会变得很可怕,变得很专横、霸道、暴力、偏执和残忍。勒庞认为,人和人之间,智力,才华,道德水准可能有很大差别,但是如果专门讲某一件事情,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就小了。比如,对于女人谈及男人,总是有女人说,‘男人没一个好东西’,说这个话的,或许是个离婚的家庭妇女,或者是被男友抛弃的女孩,或者是个感情受伤的女博士,或者是个在男人之间周旋的妓女,或者是个被家庭暴力所伤害的农妇。假设这些地位,智力,才能截然不同的女人凑到一起,谈起‘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这个话题,她们会惊人的一致。这个论断实际上是很荒谬很绝对很偏激的,只能说这堆女人没有遇到好的男人罢了,或者是没有发现自己身边的男人是好男人罢了,好男人总是有。但是,当怨妇们凑到一起谈起男人,她们就会一遍遍强化‘男人没一个好东西’这个伪论断,变得容易激动。受到这种激动情绪的感染,接受了暗示,再回去面对自己的男人,就越来越会感觉这个男人不是好东西。”

“对,有道理。生活中常遇到类似的场景。”后妻表示赞同。

“在群体情绪的支配和感染下,智力就不再起作用了。比如说,传销那些人,他们单个的出来,如果不提及传销这个话题,你可能觉得他们很正常,跟你我无异,很多人还受过高等教育呢。但是,假如传销的人凑到一堆搞什么心得交流,你会觉得他们是一群疯子。”

“对,这个我有体会。”后妻答道:“以前曾有一个关系比较好的同事,后来辞职做安利了,有一次拉着我去参加一个什么培训会,还说这培训会机会多难遇到。碍于面子我去了,到了里面发现,里边的人简直就是不可理喻,又是集体喊口号又是歇斯底里欢呼,我在里边觉得完全无法理解这些人。”

“对了,就是这样,这就叫从众心理。”我见后妻经历过类似场面,觉得轻松了一点,继续说:“其实类似的场面我也遇到过,比如我上大学时,那时我比较喜欢欣赏古典音乐,对摇滚乐不感兴趣。而且我一直以头脑冷静自我标榜,从不盲目从众。但是,有一次我被一个同学拉着去看一个小有名气的摇滚歌手演唱会,起初我还保持冷静,没有跟其他观众那样歇斯底里地欢呼嚎叫。但是渐渐地我还是受到了感染,因为那个歌手唱的确实很不错,很有节奏感,让我不由自主地随着他的节拍而全身晃动,接着我跟着旁人一起欢呼,最后跟着他们一起嚎叫。只是最后演唱会结束后,我忽然恢复了理智,没有跟旁人一起去蜂拥到前台请歌手签名接吻什么的。那件事情以后,我思考了很长时间,为什么我这个不容易激动的人会变成粉丝一样疯狂。后来我觉得,答案是那个歌手确实唱的不错,这是基础,然后我又受到集体情绪的感染。起初我是觉得他唱的不错,但只是局限于鼓掌。但是旁人都在歇斯底里,就我一个人鼓掌,我觉得与环境格格不入,有种孤独感。于是我假装歇斯底里欢呼,起初是装的,装着装着就成真的了,因为我从歇斯底里的嚎叫中体会到了发泄的快感。勒庞说,‘这就是有意识人格的消失,无意识人格的得势,思想和感情因暗示和相互传染作用而转向一个共同的方向,立刻把暗示转化为行动,他不再是他自己,而是变成一个不再受自己意志支配的玩偶’。也就是说,群体行动是有玩偶效应和木桶效应的,一个群体会不自觉地向最疯狂,最偏激,最情绪化的一个个体行动看齐。文化大革命期间,为什么红卫兵的群体暴力那么疯狂?为什么北京抄家打死人现象那么多?因为这是一种群体无意识。可能一群红卫兵本来只是想去抄家,结果见到了苦主,所谓的地富反坏右封资修,这时只要有一个人喊,‘打死他’,就可能会导致其他人产生这种暴力欲望。而这个喊出打死他的人,也许是和苦主有私仇,也许是小小的过节,在报复心的驱使下,在毛泽东‘要武嘛’的怂恿下,他认为这时报复的成本很低廉,他会喊出这么一嗓子。而其他人,即使是跟这个苦主无冤无仇,甚至根本不认识,也会立刻发疯一样打人,因为那时的他已经不再是自己,而是从众的木偶。”

“是的,群体暴力太可怕了。”后妻似乎想起了当初她在网上的遭遇,显得有些惊魂未定的样子。

“当人们凑到一起,往往不是变得更加坚强睿智,而是更脆弱更愚蠢。变得容易轻信、容易冲动、容易浮躁、容易歪曲,也多变无常、不可捉摸。”我接着复述勒庞书中的观点:“比如说,法国大革命时期,把路易十六和皇后送上断头台,群众们都是欢呼的,因为他们相信路易十六对他们构成了危害,是十恶不赦的暴君。后来,又把贵族送上断头台,群众们也是欢呼的,因为他们相信贵族们也构成了危害,是十恶不赦的寄生虫。再后来,雅各宾派把曾经是资产阶级民主派营垒中的战友吉伦特派送上断头台,群众们又欢呼,因为他们相信吉伦特派们也构成了危害,是十恶不赦的叛徒。再接着,又把刺杀马拉的夏绿蒂•科尔黛送上断头台,群众仍在欢呼,因为他们相信科尔黛杀死了他们敬爱的领袖,是十恶不赦的凶手。然后,罗伯斯庇尔又把自己的雅各宾派战友丹敦送上了断头台,群众们又欢呼,因为他们相信丹敦也构成了危害,是十恶不赦的新吉伦特派。最终,热月党人把罗伯斯庇尔和他的同伙也送上了断头台,群众们还是在欢呼,因为他们相信罗伯斯庇尔也构成了危害,是十恶不赦的刽子手和暴君。你看,跟毛主席说的一样,群众永远是对的。”

“天哪,真可怕,那是怎样一个疯狂的时代啊。”后妻感叹道。

“毛主席一生都在把群众二字捧到天上,在他的口中,群众是英雄,群众代表了正确,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但是,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群众的表现,是不是这样的呢?不是,那些群众只是一群暴民,别人的鲜血是他们的盛宴,别人上断头台是他们的节日。大革命反倒成了吞噬革命之子的恶魔,群众在里边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毛主席为什么要这么做?因为他在驾驭群众,所以必须先讨好群众。若要取之,必先予之嘛。古希腊的思想家柏拉图在他的著作《理想国》中就说过:‘暴君通常是作为人民的公仆出现的……在最初的日子里,一般说在初期,他对所有人都笑脸相迎,要人们相信他根本不是暴君,对个人和社会都作出很多承诺……’他说得很正确,一个统治者如果想驾驭群众,那么他首先要对群众笑脸相迎,吹捧他们,抬举他们,赋予他们身上并不存在的种种美德。人嘛,都是喜欢听好话的。但毛主席的内心实际上是鄙视群众的,还是他,在取得政权之后,天天要群众进行思想改造,又是社教又是上山下乡,还说‘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你看,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他怎么说都有理。”我想了想,接着说道:“可惜,群众就是由一群乌合之众组成的,在一面阶级斗争的旗帜下被发动起来,获得了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慷慨许诺之后,他们成了毛得心应手的工具。群众这个词语在毛时代成了一个可以被随心所欲地揉捏的面团,一旦发现‘群众’中有谁敢于怀疑那种权威,那么这个人就不再是‘群众’了,而是阶级敌人。可以说,这个时候‘群众’中的一部分先知先觉者才意识到自己被绑架了,但很遗憾他们无力挣脱,因为国家机器实在太强大了,无孔不入,无所不至。在毛时代做一名先知先觉的思想者是非常危险的,统治者最讨厌喜欢独立思考的人,无论是林昭还是遇罗克,无论是顾准还是张志新,他们的下场都是非常悲惨的。只有那些完全放弃了思想的权利,跟着统治者指挥棒转悠的乌合之众,才能全身而退。后来他死了,乌合之众们换了一个指挥棒,瞬间就改变了立场,这又来反思控诉毛时代了。”

“呵呵,有意思。”后妻笑了笑,说:“你这番话要是早几十年,怕是要杀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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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时代在进步嘛。”我接着说道:“勒庞认为,一个人一旦变成某群体的一个真正成员,就能使他在文明的阶梯上倒退好几步。孤立的一个人,可能是个有教养的个人,但在群体中却可以变成野蛮人,一个行为只受到本能支配的动物。这个人会表现得身不由己,又残暴又狂热,就跟纳粹的冲锋队,清末的义和团,文革的红卫兵,现在的足球流氓,屠杀平民的军人一样。这类群体动物会非常热情,有狂热的英雄主义。会很容易被一个偶像,所打动和支配。”

“他的分析非常有道理。”后妻表示同意这种观点:“怪不得人家说择友很重要,一个人形成了什么样的朋友圈子,就会在这个圈子里受到影响。看来人应该保持自己的独立性,得特别注意不被吸纳进那些糟糕的朋友圈子。”

“特别是怨妇的朋友圈子。”我想起了前妻的朋友圈子,马上补充道:“这对保持婚姻的和平安宁非产重要。我前妻当初结交了一些离婚的怨妇,很奇怪的,她一个已婚妇女,却专门结交离婚女人,一帮朋友掰起指头数一遍,竟然都是离过婚的,或者是家庭有严重问题的。也许是现在离过婚的女人太多了吧。这些人对男人有很坏的看法,为了保持心理上的平衡,会经常把男人贬得一钱不值,把离婚说成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离婚的怨妇因为激愤的缘故,常常会把所有的责任推卸到男人身上。而自己的那些责任,她们则会百般为自己辩解。这样做的结果,会在群体里形成一个暗示:女人的缺点不能叫缺点,那叫女人可爱之处;男人的缺点才叫缺点,那才叫负心郎呢。结果我前妻也渐渐受到她们的感染,崇拜她们就别说了,自己也喜欢把离婚挂在嘴上。而且她用在那个群体里形成的男人观来防范我,把我想象成一个可能会抛弃她的坏男人,尽管那时我根本就没有那么想过,但无端地给我的家庭带来了很多争吵、猜忌和不信任。而且,她又用那个群体里讨论出的虚拟的完美男人来要求我,这个完美男人,必须集年轻英俊高大健壮多金学识修养耐心宽厚忠诚专一温柔浪漫体贴勤劳听话于一体。靠,尽管我自己本身就是个完美主义者,但这么个完美人我累死也做不到,因为那是神不是人。她拿一个神的标准来要求我这个人,自然就对我感觉一肚子不满意。最后我终于离开她了,她这才感到后悔,才断绝了和那些怨妇们的来往。”

“呵呵……”后妻忍不住对我勾勒出的完美男人形象感到好笑:“你前妻真是没脑子,想把家过好,就不该找婚姻不幸的人交朋友,应该结交婚姻美满的人。一群怨妇坐在一起七嘴八舌地抱怨男人,多好的判断力也得给她们搅和了。人对一些得不到的东西,心态往往很偏执,偏执地渴望。其实我也有过类似的心态,以前知道前夫那事以后,我也曾经感觉到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但是后来渐渐冷静下来,我觉得自己心态错了,我只遇到一个人,他确实不好,但我有什么资格去用他一个人的不好来臆断全世界的男人呢?所以我告诫自己,别堕落成怨妇,希望总是有的。怨妇们凑到一起,会强化理想中男人的形象,继而更加蔑视现实中的男人。和婚姻美满的人交友,看看人家都是怎么做的,这才能看到自己的差距,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把家过好。无论对方怎么样,少抱怨,先把自己做好,自己努力到了,如果对方还是不怎么样,这说明两人并不是一路人,那即使离开对方也没什么遗憾。不过,守杰,你当初怎么不阻止她交那些损友呢?”

“呵呵,”我苦笑了一声,说道:“我要是能阻挡得了就好了,你以为我会听之任之吗?肯定不会。听她总是回来重复怨妇们的价值观,什么‘女人要爱惜自己的羽毛’,什么‘男人挣钱要养家,女人挣钱自己花’,什么‘婆婆媳妇是天敌’,什么‘女人是用来疼的’,什么‘女权主义’,什么‘要保持独立空间、保持距离美’,什么‘男人控制世界,女人靠控制男人来控制世界’之类,我就预感到要出问题了。劝告了无数次,争吵也有无数次。但是,她是个自由人啊,我又不能把她关起来,只能是劝告。劝告不顶用的,你去劝告一个虔诚地信仰宗教的人试试,说上帝真主释迦牟尼根本不存在,看看劝告是否顶用?不顶用的,上升到群体信仰层次,任何智慧都不顶用。我三年前跟她闹翻那次,她也想挽留婚姻,我提出的众多条件之一,就是必须跟那群损友一刀两断,可她根本就不接受。还跟我说,‘我是成年人,我跟谁交朋友那是我的事,请你尊重我好不好?’行,我尊重你,于是我继续闹离婚,闹到最后真的离了,她这才恍然大悟,现在早跟那帮人不来往了,可惜已经晚了。”

“唉,她属于不见棺材不落泪性质的,真是蠢。” 后妻感叹了一句,又接着问道:“但是我很奇怪,为什么网络上的群体暴力会越说越不沾边呢?我上次遭遇网络暴力的时候,就有人写帖子,分析我阴暗的心理,连我当初为什么选择前夫都分析了,还臆测我肯定以前有过前男朋友,最后我为了钱和权离开男朋友,奔着前夫的门第,心里却又放不下男友,脚踏两只船。他写的头头是道,那些跟帖的也支持叫好,说他是心理分析大师之类,然后用他的所谓分析来指责我做了什么肮脏的事情。看得我莫名其妙,根本就不是这样子,可他们为什么会把这些不沾边的事情当成证据呢?”

“这个现象嘛……”我想了想,回忆了一下那本书的内容,又解释道:“勒庞也分析过了。他说,群体是无意识的,会随时听命于一切暗示,对理性的影响无动于衷,失去判断能力,极端轻信。群体暴力下对受害人的辩解是无动于衷的,哪怕受害人摆出的确实是事实,但是群体对这个事实却可以视若无睹,他们会把歪曲性的想像力所引起的幻觉和真实事件混为一谈。群体很少对主观和客观加以区分。群体中的人会把头脑中产生的幻觉也当作现实,哪怕这个幻觉完全是捕风捉影,但在他们动物一样的脑子里却是铁证如山。”

“天哪,说得太对了。”后妻忽然感激地看了我一眼,说道:“守杰,你知不知道,你今天解开了我一个心结。以前我虽然没跟你提起过,但是我一直为当初在网上所受到的侮辱而难过。今天,你倒为我找出了答案,让我明白,我之所以受到侮辱,不是我错了,而是我面对了一群没有意识、没有道德的乌合之众。”

“对,面对一群乌合之众,你还难过什么?”我想了想,又补充道:“其实这群人自认为是很有道德的,自己会把自己放在一个高高在上的道德伟岸上去审判别人,哪怕他自己在现实中只是一个猥琐之徒,但到了群体里,他会自认为肩负着拯救世界的崇高使命,尽管实际上,他们对受害者做着最下作、最残忍的勾当。唉,没办法,不是有句俗话,互联网上没人知道你是条狗。”

“人性太恶了。”后妻感叹道。

“是啊,人性之恶,恶起来没有底线,没有边缘。不过,我倒是发现,越是在民主国家,群众的情绪越平和。比如西方国家,发生游行集会时,看上去人们似乎都没有什么激情。喜欢在集会时搞破坏的,多半是文明程度很低、惯于作奸犯科的中东移民。再比如,在白宫前反对伊拉克战争的那些人,就那么挂个牌子写着反战标语静静地站在那里,或者绕着白宫转圈,看上去并没有产生广场效应。当然,也并不是每一次集会都这么平和,也有例外,但总体而言是很平和的。我猜这大概是因为,长期成熟的民主制度下,相当一部分人学会了独立思考,学会了通过平和的途径表达自己的意见。勒庞写《乌合之众》时,法国大革命才一百来年,西方国家的平民还正在争取平等的选举权,有些还没争取到。那时,人们尚缺乏独立思考的锻炼,现在似乎情况有些不一样了。”

“嗯,你的意思是说,文明程度越高,思想越自由,政治越民主,人们就越能抵御从众效应?”后妻反问我。

“这个只是我的猜测。”我回答道:“政治的民主实际上是分权,也就是把相当一部分统治权变为自治权。对于一些没有过自治经验的民众来说,自治的初期是艰难的,甚至是场闹剧,因为他们还不习惯于冷静思考、和平表达。于是,就跟现在的台湾一样,到处乱哄哄的,到处都是街头政治,这跟一百年前勒庞那个时代没什么区别。但是,我想经过锻炼,人们的心态会越来越成熟。我觉得,对于统治者来说,民主政治虽然意味着自己在台上时不能为所欲为了,有些权力需要分出去与民众分享,需要规范自己的行为;这听起来有些不爽,但这同时意味着他下台后获得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全,不再会因他在台上的作为而遭到乌合之众的丧失理智的报复。在民主制度下,人们思想会越来越成熟,也就会越来越以平和的心态看待政治家本人。当然,无论在什么社会里,都有思想者,也都有麻木不仁的愚夫愚妇。我只是觉得,随着社会的进步,特别是成熟的公民社会的形成与发展,人们的自治意识越强,思想者就会越来越多。当然,再好的社会,仍旧有很多没有自己思想的人存在。喜欢思想或者不喜欢思想,这不仅与某人的素质有关,而且还得看他自身的选择,或许还要看他所处的环境是否允许思想。我只能提醒自己,时刻做一名独立的思想者,时刻保持冷静和超脱,不要再被所谓的群众裹挟,不要变成可怕的乌合之众的一员。”

“其实做一名思想者也是很痛苦的。”后妻说道。

“对,没错,选择做一名思想者很痛苦,也很孤独。思想者的脑袋永远都在思想,他们太敏感了。有时我也羡慕那些能陶醉在肥皂剧中的人,每天都跟别人讨论剧情的发展,紧跟着导演的指挥棒转悠。但我却很难做到那样,以前跟前妻讨论过这个问题,她嘲笑我,是我自己不懂得寻找生活乐趣。我想,某种意义上她说的是对的。拒绝从众意味着自己永远要处于‘世人皆醉我独醒’的状态,跟屈原似的,哈哈,那确实痛苦。不过,没准我痛苦地思想个N年,也能焐出本现代《离骚》出来,哈哈。”然后,我跟想起什么似的自我解嘲说:“当然,打游戏时我想不到那些,我很投入,为自己消灭一个另一个非我族类的文明得意洋洋。”

“嗯,但是这跟上帝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那时我就是一个普通的小程序员,在这个社会里我什么都不是。但是在玩游戏时,我就成了游戏中那些人的主宰。他们按照我的意志去劳动,去厮杀,去死亡,在战争中一个个鲜活的生命鲜血四溢,然后腐烂,变作骷髅,最后消失得一点痕迹都没有。他们死去多少跟我没有关系,因为他们只是游戏里的人物,我从他们的厮杀和竞赛中得到乐趣,满足了我的征服欲。我创造他们,让他们生,我也毁灭他们,让他们死。难道你不觉得,对于他们而言,我就是那个上帝?”

“天哪,你怎么会这么想?”后妻惊讶地看着我,然后若有所思地自言自语道:“不过,也许你说得是对的,冥冥中一切自有天意,也没准我们只是一个普通程序员游戏里的角色,按照他的意志出生和死亡,一切仅仅是为了满足他自己欣赏生命或者欣赏死亡的乐趣?”

“呃……哈哈,我只是胡思乱想。”我这时才发现后妻又一次次陷入了闷闷不乐的状态,自觉刚才有些失言了。唉,我怎么就管不住自己呢,这些东西我自己想想就得了,干吗跟她讲啊,害得她这么怅然。操,女人比男人感性,我这也真是没事找事。于是,我赶紧安慰她道:“别胡思乱想了啊,快回去吧,咱们玩磨盘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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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们出去玩了几个景点,为她照了不少的照片。我的摄影技术不错,后妻又特别上相,照出的照片几乎张张经典。欣赏着照片里的自己,后妻也渐渐忘记了前两天那些谈话,变得开朗起来。我们在北戴河前后待了三天,又驱车赶往山海关。路上,我随手找到了一盘保罗莫里哀的碟子,放了起来。放到一首Penelope时,我突然有所感触,对后妻说,你知道我认识你第一感觉是什么吗?



“是什么?”后妻不知道我为什么会突然提这个问题。

“就像这首曲子一样。”我回答道。

“什么?”后妻还是没弄明白我的意思。

“这首曲子叫Penelope,翻译过来也叫《爱琴海的珍珠》。”我解释道:“Penelope是希腊神话里一个女神的名字,她是战神尤里西斯的妻子。丈夫常年在外征战,为了等待他凯旋归来,整整坚守了二十年。所以在希腊神话里,Penelope这个词就是‘贞洁’的代名词,就像珍珠一般贞洁。每当我听到这首曲子,都感觉自己就像当年凯旋归来的尤里西斯,航行在爱琴海上,站在高高的船头,眺望远方地平线上的故乡。甚至,已经迫不及待,而是化作一只海鸥,在海面上飞,蓝色的,无边无际的爱琴海上。飞了很久,我看到了那个郁郁葱葱的小岛,就像一颗美丽璀璨的珍珠,镶嵌在海面上,守在那里。那里有个女神,高贵而圣洁的Penelope,等着我。我第一次见到你时,就是这种觉。”

“真的吗?”后妻被我的比喻吸引住了,看得出她对我这个比喻感到非常欣慰。

“是啊,你听这首曲子,闭上眼睛,想象自己是一只海鸥,有没有在大海上飞的感觉?”我继续说出自己对这首曲子的理解。

后妻顺从地闭上了眼睛一会儿,然后说:“真的诶,有。”

“对,就是这种感觉。中间那一段女声的吟唱,是最美妙的,我觉得就是你,我的Penelope,向我发出的召唤。”我为后妻和我取得共鸣感到由衷的高兴。

到了山海关市,我们根据在网上的预定找了一间靠近老龙头海边的宾馆住下。作为明史爱好者,第一次来到这个在明末风云变幻中占有显要位置的关隘,我俩都感到兴奋。徜徉在天下第一关的古城墙上,流连在当年充满厮杀血腥的古战场边,这种感慨只能意会,无法言传。毫无疑问,两人的主要话题就围绕着吴三桂降清的真实目的,李自成被满清打败有无必然性,以及吴三桂和陈圆圆的“冲天一怒为红颜”的爱情故事展开。后人们站在非当事人的角度去评价吴三桂的投降行为可以做到毫不费力,但假如我是吴三桂,假如后妻是陈圆圆,如果遇到那种情况,我又该如何抉择?

后妻问我这个问题,其实也正是我在读明史时一直思索的。于是我回答她说:我想,我还是会和吴三桂做出相同的选择。后妻问为什么,为什么我不选择民族大义而选择一个歌妓?我回答说:问题是当时吴三桂面临的选择,已经不是崇祯为首的朝廷,明朝已经不复存在了,如果崇祯活着,我想吴三桂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继续为崇祯朝廷尽忠。但是,那时的情况是,崇祯帝已经在煤山殉国了,而南方的南明政权又没建立起来,况且当时塘报受阻、音讯不通,距离又相隔太远,根本不能做指望。北京都沦陷了,何况南京?对于一个几代人戎马倥惚,为朝廷浴血奋战的人而言,甲申之变无异于天崩地坼。作为明朝在北方的最后一支残余力量,吴三桂的几万人马,只能在满清与流寇这两个昔日的死敌之间选择。但如果不选择一个,而是继续负隅顽抗,他的那点力量对抗谁都是死路一条。我猜那时吴三桂一定经历了无数个不眠之夜的煎熬,就跟我当初为了自己的幸福离婚还是为了孩子不离婚一样进退两难。好与坏之间容易选择,崇祯活着的时候,吴三桂可以很轻松地选择一个目标。但崇祯死了,现在的选择就是权衡那个是“坏”,哪个是“更坏”。起初他出于民族大义还是选择了归顺李自成,但在进京拜见路上,他遇到了京城的第一个逃人,告知他父亲吴骧已被“追赃助饷”,即便这样,他思虑再三后依旧还是打算进京。可是,他遇到了第二个逃人,告知他爱妾陈圆圆已被刘宗敏掳走。吴三桂的正房太太相貌平平而性格剽悍,吴三桂并不真的喜欢她,他所爱的只是陈圆圆。但是为了担当抗虏戍边的重任,吴三桂懂得克制自己,没有把陈圆圆带在身边每日耳鬓厮磨,而是留她在京城的家中,这才会被那帮流寇掳走。士为知己者死,陈圆圆就是吴三桂的红颜知己。歌妓不歌妓的毫不重要,重要的是两人之间有真爱。在这种情形下,吴三桂纵使去死,也不会放过那帮掳走爱人的流寇。

呵呵,没想到,你也是个不爱江山爱美人的主啊。后妻感叹道:这可跟你以前的说法不一样,你以前为明朝灭亡满清入关那么痛心呢。

“不是不爱江山,问题是占据江山的,是一帮鼠目寸光、道德败坏的流寇。”我接着说道:“这帮烂人,烧杀淫掠确实有一套,但那依旧烂泥扶不上墙,狗肉上不得正席。即使进了北京,也狗改不了吃屎,不是忙着稳定天下,抚慰在兵荒马乱中苟活着的黎民苍生,而是忙着淫人妻女、掠人家室。这帮人能得了天下吗?得不了,因为他们就是一帮流寇,流寇的世界观。遵循着这样的世界观,你能指望他们做出什么好事?不是满清灭了他们,也是别人灭了他们,只是可能要耗费更长的时间。尽管满清野蛮,落后,但满清的野蛮和这帮流寇比起来,还是要强出许多。尽管满清是个落后政权,但他们至少有组织有纪律,对汉族先进文化也倾慕不已;而那帮流寇,则只懂得摧毁,破坏,却根本不懂得重建。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李自成说均田免粮,可能吗?这是不切实际的空口许诺,根本就实现不了。免粮,他的草班朝廷、他的百万大军吃什么?他根本就无法建立一个真正的有效政府,他只能适应那种流寇们的掠夺生活。先开始在李岩这样的人劝阻下还硬忍着,最后从北京逃跑时知道大势已去,又放了一把火。这就是典型的强盗作风。他如果得民心,为什么他从北京一跑,他的那些地方政权立刻都土崩瓦解,以至于最后连个根据地都没有,如丧家之犬一路狂奔到九宫山毙命?吴三桂起初并不打算投降清朝,而是打算‘借虏平寇’,跟满清结盟对付李自成。没办法,他只有那么点家底,单独跟谁单挑他都没有实力。我曾看过吴三桂写给多尔衮的书信,言辞恳切,但仍旧以‘大明孤臣’自居,请求清军发兵的目的是匡扶大明,给予的酬谢也是裂地献金,并不打算请满清坐天下。但问题是,多尔衮自己就是老奸巨猾,还有范文程洪承畴这样的汉奸辅佐,一下子就抓住了吴三桂实力不够这一致命要害,非要吴三桂剃发称臣才肯发兵。其实根本不用吴三桂请,多尔衮本来就已经提兵南下,准备来趁火打劫的,你吴三桂不请,人家也放不过你。吴三桂有什么办法,他没有足够的实力,李自成的十万大军已经在杀向山海关的路上了,他再不肯剃发就得玩完。即使在一片石激战时,老谋深算的多尔衮也是按兵不动,先让吴军与李自成火拼,等他们两败俱伤时再渔翁得利。此时吴三桂原本不多的实力又被消耗过半,不乖乖俯首称臣还能怎么着?所以我觉得导致吴三桂投降的责任不在于他自己,而在于李自成自身的鼠目寸光和范文程之类汉奸的毒辣老道。我是为满清入关给汉族人头上扣三百年猪尾巴痛心,但更痛心的是,汉族里头怎么出这么多的败类。我不是指吴三桂,而是指李自成张献忠之流,还有范文程之类,这个狗东西据说还是范仲淹的后代呢。而且我也觉得很奇怪,建国后的史学观点也他妈的很变态,居然大力讴歌这类败类。不仅讴歌败类,连蒙古征服中国,满族征服中国,居然也能把元朝和清朝看成我们‘自己的’朝代,甚至还为巨大的疆域感到自豪。自他妈的哪门子豪?蒙古时汉人地位最低下,连从中亚来的回回地位都比汉人高多了,汉族就是贱民和奴隶,杀个汉人赔一头驴的价格,新娘子初夜都得献给蒙古人,为这还要自豪?我操,真是变态。”

“呵呵,守杰,你这番话可要颠覆我们的历史观了。”后妻笑道:“不过你说的也对。我知道蒙古除了中国,还征服了俄罗斯,阿拉伯,波斯,要是元朝成了我们的朝代,不也成了他们的朝代?”

“问题就在这里。”我马上回答道:“以前我上大学时,也曾看过一些阿拉伯人写的阿拉伯历史,俄罗斯人写的俄罗斯历史,提到蒙古入侵时,一概把它看做是外来入侵。唯独在中国学中国历史,才会把这帮语言文字风俗习惯都跟我们不一样,对汉族人进行过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种族灭绝的野蛮人看做所谓的‘自己人’。按照这种历史观,那么入侵罗马的蛮族也应该被看做罗马人眼里的‘自己人’。可是真的是那么回事吗?根本不是,罗马就那么灭亡了。汉族不一样,汉族政权被灭亡了,人还在,还想办法复国,但罗马无力复国,查士丁尼努力过,但是失败了。中国的命运比罗马要好点,只是野蛮人入侵一次,汉族的文化就堕落一次,汉人的反抗精神就被阉割一次。明代总是被人诟病,说它既没有秦汉武功,也没有唐宋景象,皇帝一个比一个昏庸荒唐,确实是的,但它毕竟是我们汉族人自己最后一个朝代啊。明朝的皇帝也许是个狗娘养的,但那也是我们自己的狗娘养的。我心里从不把满清看做我们‘自己的’朝代,哪怕它已经汉化,连入侵中亚的蒙古人最后还被伊斯兰化了呢,这能说明蒙古入侵是伊斯兰的骄傲?不是骄傲,是屈辱,是灾难。我只是把满清看做一个被殖民的时代,这些殖民者并不比西方殖民者更仁慈。三百年的殖民,民族的精神都发生了变化。西方殖民者从十六世纪开始在拉美搞了三百年殖民,到十九世纪拉美独立后,你说拉美文化还是原来的样子吗?当然,西方文明对于拉美土著文化来说,毫无疑问是先进的,但拉美文明既不再是原来的样子,也不同于欧洲文明,它是个杂交体。而我们,被一个落后民族殖民了三百年,所留下的,还能再是原汁原味的中华文化吗?”

“应该不是了。”后妻想了想,说:“你说得还真是有点道理。要是按照你的说法,那么西方殖民者发动鸦片战争,只是一个殖民者赶走另外一个殖民者罢了?”

“对。”我们一边谈,一边走向城楼边的炮台。那是一门锈迹斑斑的铜炮,大概有水桶那么粗,炮口指向关外。我看了看这门古炮,又看了看关外的景色,接着说:“我对西方殖民者的到来,倒并不持反感态度。反正我们汉族也不是国家的主人。当然,西方殖民者不是来送关怀的,是来掠夺的,一个强盗掠夺另一个强盗。可是他们掠夺的同时,把真正先进的观念送到了我们这个被野蛮人殖民的地方。自由、平等、博爱,民主、人权、法治,文明、人道、科学,这些东西我们都需要。殖民者来中国是一百五十年前,你说这一百五十年是多大的变化啊。在殖民者到来之前的一百五十年,也就是从1690年到1840年之间,中国有多少变化?所以,我看待近代史的眼光,屈辱感是肯定的,但更多的,是为我们走到今天感到庆幸。所以我心理没有愤青们那种受害者情结,也没有那种为满清、为蒙元疆域之广而生出的莫名其妙的自豪,对于这些我感到很平淡。我不主张拒绝西方,也不主张坚持中国文化自己的传统,被蒙古和满清殖民那么久,我们还剩多少自己的传统?既然我们落后,就要虚心向人家学习。当然我还是个民族主义者,民族利益是第一位的,即使我们的文化落后了,要向西方文明靠拢,也必须是出于民族利益的靠拢,而不是卖身投靠。人都是自私的,西方人也不例外,他们尽管已经很文明了,但毕竟也有私心,跟他们打交道,也得注意不被他们算计。”

说到这里,后妻紧紧挽住了我的手,说:“嗯,守杰,我说跟你出来好玩吧,上次到思陵去我就发现了,你一到历史古迹前思维就特活跃,海阔天空的感觉,跟平时磨磨叽叽谨小慎微的你差别很大。没准你当初要学历史而不是学计算机,可能会更适合你,也没准百家讲坛上站着讲明清史的,不是阎崇年而是你了,起码是并列。”

听她这么夸奖,我有些不好意思了,呵呵笑了一下,说:“那我可比不上,呵呵,其实我小时候是很喜欢历史的,只是我考大学时是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那时搞历史意味着做个穷教书的,还有刚刚经历了六■四,对社会科学控制太严,政治气氛令人感觉窒息压抑。为了谋生,才选择了比较热门的信息技术专业。但是,心有不甘啊,和计算机那种枯燥的课程比起来,历史要生动有趣多了,所以我还是喜欢看历史。只是,我看历史只看事件本身,而不太喜欢随着著作者自身的结论人云亦云,很多事情喜欢自己去想。”

“恸哭三军皆缟素,冲冠一怒为红颜。”后妻大概又回想起吴三桂与陈圆圆,喃喃地念道:“不知道后来陈圆圆与吴三桂的爱情相守了多久?我只知道这一段,后来的,还真不是太清楚。”

“后来吴三桂镇守云南,陈圆圆跟着他到了昆明。吴三桂成为云南王之后,要立她为正妃,但是她以出身低贱为由坚决不肯接受。吴三桂的正房老婆性格狠毒泼辣,对吴三桂其他的小老婆加害不少,陈圆圆只得避祸移居。后来吴三桂杀害了永历帝,陈圆圆非常不满,两人关系破裂,甚至,吴三桂一度动了杀心。陈圆圆不得不出家当了尼姑。再后来三藩反叛,吴三桂称帝,又被清兵剿灭。吴三桂死了以后,陈圆圆也投水自尽了。”

“天哪,是这样……”后妻惊讶地看着我,嗟叹道:“没想到这么轰轰烈烈的爱情,竟然是这种结局?”

“人性太复杂了,世事无常。”我也有些感慨,说道:“我想吴三桂爱陈圆圆是真的,但是后来,过多的变化改变了他的内心世界。一个有野心的男人,爱情只是他生命的一小部分,或许有时为了野心,他会抛弃爱情。对吴三桂后来的一些作为,我也觉得不可理解。只能说,人性太复杂了……”

“叱咤风云的大丈夫,竟然在节守上不如一个妓女出身的小女子,真是令人觉得意外。”后妻继续抒发着她的感慨:“守杰,要是你,你会不会变心啊?”

“我?应该不会吧……”不知道为什么,我说这些话的时候有些犹犹豫豫的。不是我不想斩钉截铁给她保证,而是觉得,还没有什么可能性来逼我做出这种选择。很多情况,人经历了是一番感触,不经历又是一番感触。就比如我的第一次婚姻失败,没有经历过的人,总是习惯于各打五十大板,只有亲身经历了,体会到那种痛苦,才知道那是怎么回事。想到这里,我又补充说:“我年轻时也曾经有过野心,但现在没有了。我常常想,自己一生只做一个小老百姓更好,至少能保持一颗平常心,过着卑微但平安的生活。特别是,认识你以后,我这种感觉更加强烈,我不愿被任何事情打扰,只想和你天天在一起,在温馨和平静中守你到老,这才是真正的幸福。至于功名利禄,去他妈的,都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假的。”

听我这么说,后妻笑了,紧紧地握了握我的手。然后,她对我说,来,守杰,给我照几张像吧?经她提醒我才想起,刚才一路上光顾着讨论了,走了半天居然连一张照片都没照。于是,我举起相机,让后妻摘下太阳镜,以城楼,城墙为背景,咔嚓咔嚓地按下快门,为她留下一张张倩影。照了一会,后妻说要为我照几张,我嘿嘿一笑,说,咱这副尊荣就算了,就别影响市容了,有你就足矣。后妻见我不愿意照,也没勉强我,只是求其他的游人为我们俩照了几张合影。

这一天走得实实在在,傍晚回到宾馆里时,连我都累的不行了。吃了晚饭,休息了一阵,后妻提议到楼顶平台上去看日落。我跟她一起来到楼顶平台,发现起风了,海风呼呼地刮着。为她照了几张以夕阳大海为背景的照片之后,我收起相机,把后妻紧紧揽在怀里。此时的太阳,已经没有了白天那种炙热,像半个煮熟的鸡蛋黄一样悬挂在离海面很近的地方。由于有风,海面上一浪一浪,日光在海中的倒影,被波浪撕扯成无数金黄色的碎片。我看了看后妻,用手帮她缕了缕被海风吹乱了的头发。后妻一言不发地注视着远处闪耀着金光的海平面,似乎在非常专心地等候着太阳的沉沦。

太阳终于接触到了海面,在接触到海面一刹那,海面仿佛要拥抱似的稍微向上一窜,与日光相接。然后,夕阳就慢慢地像在朦胧中融化一样,先是缺了一角,继而变成半圆,接着剩下一个小小的拱形,最后完全消失在海平面上。

等到夕阳完全消失,天也没有完全黑下来,我用手摁了摁后妻的肩膀,示意她应该回去了。后妻却似乎仍然没有从刚才的场景中回过神来,而是继续失神地望着海面。我见她没有要走的意思,也就随着她的目光眺望着海面。视线里,天空,海鸟,海浪,礁石,沙滩,还有一只渔船,搁浅在沙滩上。突然,后妻似乎有所触动,喃喃地念了一首诗:

一只小船
不知什么缘故
倾斜地搁浅在
荒凉的礁岸上
油漆还没褪尽
风帆已经折断
既没有绿树垂荫
连青草也不肯生长

满潮的海面
只在离它几米的地方
波浪喘息着
水鸟焦灼地扑打翅膀
无垠的大海
纵有辽远的疆域
咫尺之内
却丧失了最后的力量

隔着永恒的距离
他们怅然相望
爱情穿过生死的界限
世纪的空间
交织着万古常新的目光
难道真挚的爱
将随着船板一起腐烂
难道飞翔的灵魂
将终身监禁在自由的门槛

“这是谁写的诗啊?”倾听后妻读完,我问道:“诗的意境不错。”

“舒婷的,名字就叫《船》。”后妻回答道。然后,她似乎像回味一般,又把最后几句重复了一遍:“难道真挚的爱,将随着船板一起腐烂,难道飞翔的灵魂,将终身监禁在自由的门槛……”

“你好像很喜欢舒婷的诗啊?”我记起这是她第二次对我读舒婷的诗了:“不过,我觉得她的诗真的很好,很有阴柔之美,很女人味的,呵呵。”

“是,我上中学的时候,特别迷舒婷和北岛,我专门有个摘抄本,经常摘抄他们的诗,然后自己读给自己听。”后妻似乎有些感触地淡淡一笑,又说:“唉,这么多年了,也不知道他们的命运怎么样……”

“嗯,改明儿回去我上网搜索一下吧,我也人肉他们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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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的假期很快就要结束了,正准备打道回府,老板突然来了个电话,说天津分公司那边有点事情让我顺便去处理一下。我一听,就发牢骚说:操,什么顺便啊,到天津那他妈的得绕多大个弯子啊。老板奸笑了两声,说,算了,守杰,我再放你三天假,你把那事处理完,剩下的你俩在天津再玩两天吧,回来我给你报销路费住宿费饭费不就行了吗。我一听,这还差不多,于是又奔天津开去。到了那边,只花了半天功夫就处理完了任务,剩下的时间,两人上街转了转,买了一些东西。天津虽然离北京没有多远,但平时忙里忙外的,还真没什么机会,主要是没有心情到天津来转转。

在天津待了两天半。假期还剩一天,我们必须提前回去。玩了这么久,回去后起码需要休整一天。那天下午睡好午觉,我们又驾车走上返途,路上跟爹妈打了一个电话说我们就要回来了;然后跟前妻打了一个电话说,晚上我们接婷婷。上了京塘高速之后不久,天气变得阴沉起来,气压也格外的低,让人感觉闷得慌。我打开了空调,可是后妻说觉得有点冷,只好又关了。开着开着,我的手机上收到一条气象预报短信,预告未来三小时内北京廊坊一带会有强对流天气出现,届时有强雷雨,局部地区还有冰雹。我一看是这样,生怕路上砸了雨,不由得提高了速度,想尽量等雨下下来之前赶回去。高速路上车子不多,看来很多人听了预报取消了出行打算。

后妻坐在副驾驶位置上,抱怨说,这天好闷啊,说完揭开了安全带。我连忙提醒说,系上安全带啊,让人看到了该罚款了。后妻看了看外边,说,现在也没巡警,我就松一会儿,喘喘气,太闷人了。

天是越来越阴沉了,相比之下,南边虽然阴,但好歹还亮着,北边却已经是黑云压城城欲摧,黑漆漆的云层中间,不断有一道道闪电划过。见状我更有些担心下雨之前赶不回去,不由得再次提高了速度,到了一百五十码。

到了大兴境内,豆大的雨点噼里啪啦地开始砸下来了,我开启了雨刮器,驶过了一个写着“事故多发地段”的提示牌。正在这时,裤兜里的手机突然响了。先开始我没理,但手机响了一遍,停了几秒钟后又开始响第二遍,接着又第三遍,响个不停,还带着振动。我心想谁他妈这么讨厌啊,我不接就不接呗,哪有这么个打法的。可是那手机还在顽固地响着,最后实在是忍无可忍,我不禁自言自语地骂了一句:“谁他妈这么讨厌,追魂啊?”然后,用右手掏出手机一看,是前妻的号码。

一切都发生在刹那间。我只是感到汽车轰的一声猛然撞上了隔离带,然后我下意识地猛地一打方向盘,接着感到天旋地转。朦胧中只听到后妻喊了一声,妈呀!守杰!然后我就不清楚了。等我再恢复意识时,我被安全带头朝下悬挂在汽车里,后妻不知去向。一股浓烈的汽油味弥漫在空中,我猜油箱肯定撞烂了,赶紧摸索着找到了安全带扣解开,掉落在已经成了地面的车顶棚上。我看到手机也落在顶棚上,一把抓了,从撞碎的车窗里爬了出来,丝毫顾不上地上碎成蚕豆大小的汽车玻璃扎破了手。

等我从底朝天被摔得完全变形走样的汽车里爬出,想站起来的时候,这才感觉到头上一阵剧痛,胸部也痛,脖子也痛。刚才在车里,完全都没感觉,整个身体都是木然的,此时感到疼了,一摸,一手的血;手上也痛,也搞不清是手上的血还是头上的血,但我也顾不得这些了。后妻在哪里?

此时大雨已经落下,外面光线和能见度都非常差,我发现自己正站在路基下面的农田里,远远地似乎看到路基上趴着一个白色的身影。我心急火燎,赶紧捂着脑袋深一脚浅一脚地跑过去,果真是后妻,她趴在泥水里一动不动。

你醒醒啊,你醒醒啊!我意识到大事不妙,赶忙跪下来把她轻轻翻过来,摇晃着她的肩膀哭喊着。

任凭我如何摇晃,后妻始终不说话。

你醒醒啊,你醒醒啊!我是守杰啊!我声嘶力竭地哭喊着,徒劳地呼喊着。

后妻始终不说话。我瘫坐在泥水里,轻轻地把她的头捧起,忍着胸部的剧痛,轻轻地把她的头捧到我的怀里。她秀丽清爽的脸儿被大雨淋着,一丝污痕都没有,显得洁白无瑕,就像芭蕾舞剧《睡美人》里面熟睡的奥罗拉公主一样。这时我才发现,她的后脑凹进去了一大块。鲜血不断从她的身上涌出,还有我的血,被雨水冲刷着,汇集成一条暗红色的溪流,向着路基下面流去。我用手想捂住她的伤口,但根本捂不住,血,依旧往外喷涌着,喷涌着。

抱着我的爱人,我这一生中唯一的真正爱过的人,我跟发疯一样挨个拨打120,拨打110,拨打高速公路事故报警电话。“快来救人啊!求求你们了!”我一遍一遍对着电话哭喊和哀求。我的脸上湿漉漉的,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泪水。然后,我把白衬衣脱下来,用手举过透顶,为她遮挡风雨。而她,就那么静静地躺在我的怀里,却始终不说话。

后妻再也没能说一句话,她留在人世间的最后一句话就是我的名字。我住进了医院,重度脑震荡,颈椎扭伤,几根肋骨骨折,头上撞了一个大口子,周身软组织挫伤,手上还有划伤。安全带救了我的命,但没有救后妻,因为她没有系安全带。车子撞开防护栏翻下路基时她被甩出去了,头撞在一块石头上。

我住在医院里,像个牵线木偶一样被医生和护士们轮番摆弄着,头上缝合了十多针,脖子上戴着牵引器,身上挂着吊针。每天只能平躺着,根本不能翻身。爹妈,大哥大嫂轮番来伺候我,同事朋友哥们一波波的来。一边为我大难不死而庆幸,一边为后妻的罹难表示哀悼。

我躺在床上,木然地看着他们一波波来,又一波波走。我并没有流眼泪,因为我根本不相信后妻真的会离开我走了。不,他们一定弄错了,他们肯定在骗我,后妻虽然没有说话,但是她肯定只是睡过去了,也许等等她就会醒。我忽然想起她曾经说过,没有什么力量能让我们分开的。接着我又想起来,她是说,除了死,没有什么力量能让我们分开。

前妻带着女儿来了。她的眼睛红着,小心翼翼地走到我面前问候我。看到她,我才突然回忆起,出事的那一刹那,我接了一个手机,她的手机。我突然暴怒起来,挣扎着挥舞着拳头扑向她,被亲人们死死按住。到那一刻我才真的流泪了,悔恨,悲伤,仇恨,交织在一起,结成了一个解不开的死结。前妻哭着申辩说,当时她接到我的电话知道我们当天要返回,后来又看到有暴风雨的天气预报之后,她害怕我们路上出事,想叮嘱我们一下,于是她给我打了那个电话。

我的前世肯定欠下了前妻数不清的债,以至于这一生要源源不断地偿还,除了这么解释,还能有什么解释?丫不仅折磨了我十年,让我妻离子散,让我苦心经营十年的心血付诸东流。就是跟丫离了婚,换了人,丫依旧不肯放过我,再一次让我体会到家破人亡的痛苦。而这一切的起源,竟然是丫想对我表示一下关心。和丫相处十年,我一共只生过一次病,是半夜发高烧。而丫在我烧得迷迷糊糊的时候依旧睡大觉,天亮后才给我父母打了一个电话,让远在回龙观的父母赶来送我去医院;甚至还没等到父母赶到,丫自己却自顾上班去了,留下烧得迷迷糊糊的我一个人在家等待爹妈。那时丫这样对待我,我寒心;现在丫学会关心我了,我却差点送了命。也许是俺的命硬,扛住了,但却要了后妻的命。

忽然,我突然记起,我前妻跟我办离婚手续那天曾说过,她给我算了一卦,我跟谁再婚,都过不到头的。当时,我认为她是胡言乱语没有理会,而如今,竟然一语成谶,果真应验了。对此,我又能说什么?我被亲戚们按在床上,突然用尽平生力气,一个字一个字地,咬牙切齿地挤出了一句话:“今后,我,李守杰,就是出家做和尚,就是打一辈子光棍,我都不会再靠近你一步!你——给——我——滚!”

从那一刻起,前妻,这个伤害我,愚弄我,欺骗我,但又跟我纠结缠绵了十多年的女人,终于从我心里被赶走了,永远地赶走了。

D女也来看望我了,是跟着他的老板——我哥们一起来的。哥们在安慰了我几句以后,到一边站着去了,D女坐到了我的身边。刚看到她时我还觉得有些陌生,车祸肯定是伤了我脑子的某个部分,让我对以前有些事情记忆模糊。等她一边抽鼻子一边说了老半天之后,我才想起来,她是D女。D女的生活看样子发生了很多变化,她不再像以前那样一天到晚只穿十来块钱一件的那种T恤了,而是换上了正规的职业套装,当然,还是穿着裤子。她的脸色也比以前好多了,丰满了一点,显得珠圆玉润。只是眼神还是忧伤的,那已经成了她无法改变的气质。

D女说什么我都记不清楚了,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奇怪的念头:要是我当初选择了D女,会不会这一切都不会发生?然后,我又想到了前妻算的那个卦,莫非死去的将不是C女,而是D女?想到这里我忽然害怕起来,觉得自己会不会真的被前妻诅咒了,以至于注定会伤害到自己最亲爱的人?

后妻的遗体直到岳父和连襟从国外赶来才火化。他们到北京时我已经能够下床活动,和家人一起去接的他。岳母没有来,她得到噩耗后病倒了。本来我们是打算安顿下来以后去加拿大拜见岳父岳母的,但没想到最后竟然是在这种场合见面。在机场,在路上,老人家硬忍着没有发作,但是一回到家里,老泪纵横的岳父就悲愤交织地给了我一个耳光。我跪下了,哭着说,爸,是我没有照顾好她,如果有什么怨气,就冲我发吧。连襟见状,忙在旁边劝着岳父,说,爸,算了,算了,这是个意外,守杰他不是存心的啊,不能全怨他啊。

老人家颓然坐回沙发上,一只手捂着脸。屋里的人都在哭,眼泪在每个人脸上流淌着,流淌着。

一直到火化那天,我才有勇气再看了后妻一眼。当她从冰柜里被抬出来化妆时,我就站在旁边。后妻就那么安静地躺在那里,表情和睡着了一样,只是脸更白了,一点都不像别的事故中的亡者那样面目可怕。她就是这样,即使是死,也要留给我一样的完美。我深深地吻了她,吻到旁人把我拉开为止。我要让后妻带着我的吻到天堂去,让她知道我会永远爱她,哪怕是她死了。后妻依旧静静地躺在那里,不说话,但是我听到了她的回答,她说她会在那边等我,她会学钢琴和我一起弹奏,她会学做饭给我吃,再不会让我吃半生不熟的茄子。

后妻死了,但她活着,活在我的心里;我还活着,但心死了,跟后妻在一起。我这个从不忏悔的人,注定会在后悔中度过余生:不止是后悔接那个电话,不止是后悔跟她出去旅游,不止是后悔跟她结婚,不止是后悔跟她上床,我甚至后悔认识她。我情愿我没有得到过她,情愿根本不认识她,情愿自己跟她擦肩而过,连跟她握手的机会都没有,只要知道她活着,她好好地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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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ars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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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半年我在浑浑噩噩中度过,成为了一个人们口中常说的Loser。我改变了生活方式,一根接一根地吸烟,也常常酗酒。我再不锻炼了,身上逐渐长出了很多赘肉。我甚至很少去看女儿,仿佛她不再是我的亲生骨肉一样。我只想死,但是又觉得对不住爹妈,就只好那么混着等死。我向单位提交了辞呈,我不想再做任何事情了。

老板没有同意我的辞职,他为自己那天让我中途到天津出差感到内疚。是,要是没有那一个临时的差事,我们早就回来了,或许根本不会出那次事故。所以,老板对我说,守杰,我知道你心里不好过,我也不好过。这样吧,辞职我先不批,你呢暂时就不用上班了,工资我还给你发着,什么时候你从里边走出来了,你再回来,随时欢迎你。我沉默了一会,说,好吧,那我把辞职书收回去。老板说,不用收回去了。说完他拿起那张辞职书扔进了碎纸机,又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守杰,早点走出来,时间会慢慢冲淡一切的。

事故之后我再没有开车了,原先的车报废了,保险公司赔付后我就再不想买车了。我也不想出门,每天在家里守着那些回忆,偶尔去后妻的房子里打扫一下。后妻去世后把房子留给了我,我想给岳父他们,但他们不要。我只好那么留着,连户名都不变更。我的房子,她的房子,到处都是她的影子:她的照片,她用过的东西,她穿过的衣服,都原样摆在那里,提醒我她只是出门了,很快就会回来。

起初一段日子里,爹妈不放心我,搬到了我家里看着我。白天还好,每当夜深人静,我耳边总能听到一些响动,那是她的声音:一会儿在卫生间洗澡,一会在厨房里忙碌,一会则是枕边的叹息。等我真的跑过去看时,却只有我一个人。对此,爹妈安慰了我不知多少遍,我却总是顽固地相信那肯定是她发出的声音,相信她肯定没走远。有一天晚上,在我又一次听到了她轻轻的叹息以后,我找了半天,还是没有找到她。我哭了,对着空空的枕头说,你为什么总躲着我啊?我求求你出来吧,好吗?可是,回答我的,不是后妻,却是惊慌失措起床来看我的父母。

生活对我而言已经失去了吸引力,我唯一渴望的就是睡觉,因为我只有在梦中能够遇到她。梦到和她一起上下班,一起吃川菜,一起锻炼,一起做饭,一起做爱……只有梦中的生活对我才是美好的,我甚至能真实地感受到她的声音,她的动作,她的喘息,她的呻吟,就跟真的一样。每次从这样的梦中醒来,我都会感到懊悔,我真愿意长眠不醒,只要能让我做这样的梦。

但是时间真的能冲淡一切,几个月之后,尽管我日思夜想地想留住她,但她在我的梦里出现得越来越少。我很着急,一次梦里我问她为什么看我少了,她说,守杰,你老是这个样子,我不忍心看啊。你得振作起来,你很优秀,你明白吗,你不能让身边的人失望,不能让我失望……说到这里,她不见了,我一着急,喊着,醒了过来。一睁眼,已经是上午了,老妈在我眼前,说你刚才又喊了。是的,这些天我经常在醒来之前急得大喊。我哭了,跟老妈说了我刚才的梦,老妈也哭了,说,她是舍不得看你这么萎靡下去啊,你还不知道她的心意?你要是真的想她,你就得好好活着,还有婷婷呢……说完,老妈也嚎啕大哭起来。

天下所有的当妈的,都不想看着儿子一天天烂下去,老妈这一哭,是在哭我。我只得赶紧帮着老妈擦干眼上的泪水,安慰了她几句。然后我到了卫生间,为她拧毛巾擦脸。这时,对着镜子,我看到了一个不认识的人:满脸的络腮胡子,花白的乱蓬蓬的长头发,还有一双布满血丝眼袋鼓鼓的眼睛,太可怕了。这是我吗?怪不得那天下去买烟,售货小姐看着我,表情紧张得要死,这幅模样,别人肯定以为我是打算抢劫商店的歹徒。

“你不能让身边的人失望,不能让我失望……”我又想到了后妻这句嘱咐。在为老妈擦了脸之后,我拿出电动剃须刀,准备把胡子刮干净。但胡子太长了,电动剃须刀没用,家里又没有刀架。正准备穿衣服出去买刀架,老妈说你别出去了,你爸在超市呢,我给他打个电话让他给你捎一个不就行了嘛。我一听,也行。老妈给老爸拨了个手机,激动地喊道:老头子,快给守杰买个剃须刀架啊,他要刮胡子了!

我站在旁边,心想,可怜天下父母心啊,他们养育我这么多年,送我读书帮我成家立业,我却丝毫没能回报他们;而我只刮个脸,他们就激动成那个样子。是,我得振作起来,为了父母,为了后妻,为了女儿,我也得振作起来,不能让他们失望……

老爷子回来时,见到我也激动不已,哆哆嗦嗦地把刀架从塑料袋里掏出来,又哆哆嗦嗦地撕去包装,递给我。我接过老爷子递过来的刀架,对着镜子往脸上涂了点肥皂,刮起了胡子。老爷子也很久不用刀片剃胡子了,所以只买了刀架,忘了买剃须泡沫,所以只好肥皂将就下了。我剃胡子时,爹妈就站在我身边抹眼泪。老妈不用说了,经常抹眼泪,老爷子也居然抹眼泪了。我长这么大,只见过老爷子掉过四次泪,一次是我爷爷去世,一次是奶奶去世,一次是我后妻去世,再一次就是今天。

剃完胡子,我再照照镜子,几个月没有认真看过自己一眼,发觉变胖了不少,眼神也不一样了,空空如也。以前,即使是和前妻离婚,我的眼神也都还带着乐观和希望,但现在全空了。

老妈赶紧给大哥大嫂打电话,要他们晚上过来一起吃饭。老爷子则领着我到小区美发厅理发。以前我小的时候,理发都是他带着我去。后来大了,自己去了,现在,他又带着我去了。是,无论我长多大,在老爷子眼里我都是个长不大的孩子。坐到理发椅上,看着自己被剪下来的长发,我才发现,几个月里,我的头发完全花白了。我抓起一根白发,放在眼前仔细地看着,那头发里是空的,就跟我的心一样空。理完发,老爷子又要求人家给我染发。染完了以后再照镜子,是比刚才年轻多了,但那是假的。当一个人需要用染发来显示自己年轻时,那说明他真的老了。

我提议爹妈和我一起搬离了和后妻一起住过的房子,因为我实在无法再面对那些回忆。我们搬回了以前和前妻住过的那套房子,以前我搬离那里,是因为不想面对从前的回忆;现在我搬回那里,是因为那里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回忆的了。前妻那个人,已经永远被我赶出了心灵,哪怕她已经开始学做人,我心里也不再容她。甚至我们因为接送婷婷再见面时,看着她的脸,我都有些疑惑,她难道真的是跟我耳鬓厮磨了十年的那个人吗?她难道真的是婷婷的亲妈吗?

我又开始上班了。老板没有食言,他依旧为我保留着职位。负疚感也一直折磨着他。不仅为我保留着职位,而且出于心理补偿的考虑,他让我挂了个副总的级别。我还是干着原来的工作,但拿着副总一级的薪水,换了私密性能更好的单独办公室。公司开大会时,我从前排坐到了主席台的边缘;别人对我的称呼,也从李经理变成了李总。我不在意这些称呼的变化,不在意这些环境的变化,虽然那些曾经是我梦寐以求想得到的,但现在已经无所谓了。无论是李总还是李董,都没有任何意义,即使不是让我高升了而是打发我去扫地,我如死水一般的心里都不会再起哪怕一丝微澜。

我是单位里唯一没有自己驾车的“总”,每天挤公交,挤地铁,拦出租车上下班,依旧朝九晚五。只是每当路过后妻曾经所在的那间公司的大楼时,我都忍不住会向上注目,就好像清爽得如夏日里的一叶薄荷般的她,依旧穿着杏色短裙、金色鱼嘴鞋站在落地窗边向下张望一样。是,我真希望当初她不认识我,依旧过着她自己的独立生活,按照她自己的轨道前行,永远不要和我相遇。我只想做一名路过她楼下的匆匆过客,只要她能好好地活着。

我终于劝走了父母,我需要一个人单独处一段时间。见我渐渐振作,父母千叮咛万嘱咐之后回到回龙观的家了。送他们回去后返回,我第一件事情就是又回到了C女的房子里。有一段时间没有来了,房子里积了灰。我认真地打扫着每一个角落,认真地擦拭她的每一件摆设,累倒精疲力竭。然后,我坐到次卧的床上,回想着那晚她穿着睡裙跑到我床上的情景。她还有一些不常穿的衣服没有拿到我那里去,我把它们找出来,深深地嗅着,希望能透过樟脑味嗅到她的体香。那晚我没有离开,就睡在次卧里,等待穿着睡裙的她再次推门而入。

那晚她真的又来了。她微笑着,穿着睡裙,坐到了我的身边,说外边打雷,她好怕。我说外面根本没有下雨,你骗我。然后我把她搂在怀里,抚摸着她的长发,问她找什么。她冲我调皮地一笑,举起了一个避孕套。不,我们已经是夫妻,我们不需要这个。我把那套子扔在一边,抱着她深吻。我们的身体,不,应该说是我们的灵魂,紧紧地互相缠绕着,什么力量都不能让我们分开,哪怕死也不能。

有时我也常常回想,我究竟身上背负着什么样的业,以至于我这一生始终在大苦大喜大悲中沉浮挣扎?我曾因为一个小小的感动,被前妻折磨了十年;在痛苦之间徘徊很久后我变成了离异的单身,但在自己一个小小的计谋得逞,意外地寻找到真正的爱情之后,我又失去了她。而这种痛苦,比我以前与前妻分手的痛苦要深重千倍万倍,早知道要承担这种痛苦,那么我宁可忍受与前妻生活的那种痛苦,至少我心灵的负担要轻许多……

直到这时,我才开始为后妻扫墓。在那之前,我一直都不敢真的相信她走远了,心中始终怀着一丝侥幸。但是时间会冲淡一切,我终于还是明白后妻不可能再回来了,她长眠在属于她的那块小小的花岗岩墓地里。一个冬日的周末,我终于鼓起勇气来到她的墓前,没有买鲜花,因为我知道很多附近的以此谋生商贩会收走那些鲜花卖给别的扫墓人。我和她之间不需要鲜花做媒介,我只带着自己的心。她墓碑上的照片是我为她拍的,笑得非常灿烂,她说过只有面对我的时候她才会真心地笑,所以我为她选择了这张。为她烧了纸钱,擦拭了墓碑,我在她的墓前呆立着,也不说话。冬天的山风呼呼地刮着,把我的脸冻得生疼生疼,继而变得麻木。我真的不敢相信,就那么小的一块墓穴下面,竟然安放着后妻那曾让我痴迷销魂的躯体。我没有太多的语言,只需要守着她,让她知道我还在想着她。

突然,我想起了后妻出事前几天为我读过的一首诗,舒婷的那首诗。

隔着永恒的距离
他们怅然相望
爱情穿过生死的界限
世纪的空间
交织着万古常新的目光
难道真挚的爱
将随着船板一起腐烂
难道飞翔的灵魂
将终身监禁在自由的门槛……

我就那么呆站着,直到太阳快要落山,我才揉了揉已经疼得不行的眼睛,跟她轻轻说了声,我回去了,以后再来看你。冬天的风儿掠过松涛,发出一阵沙沙的响声,我侧耳倾听,沙沙声中似乎夹杂着一缕柔和的女声,就像那首Penelope中那段女声一样缠绵,一样悠远。没错,那就是她的声音,她似乎在温柔地诉说,守杰,我等你下次再来。


[ 本帖最后由 llh1799 于 2008-7-22 22:5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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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着永恒的距离
他们怅然相望
爱情穿过生死的界限
世纪的空间
交织着万古常新的目光
难道真挚的爱
将随着船板一起腐烂
难道飞翔的灵魂
将终身监禁在自由的门槛……


爱琴海的珍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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