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ory 发表于 2008-8-14 00:34 只看TA 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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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从8月4日新疆边防官兵遭袭事件说起 一、袭击当我在百度中输入“新疆”和“袭击”两个词时,看到的不再是一起单纯的袭击事件,而是一个有组织,有计划的系列行动。 1、2008年8月4日,新疆喀什,喀什公安边防支队机关官兵正在出操,遭到两名恐怖分子袭击,在袭击中恐怖分子先用车撞,后引爆两个爆炸物,并持刀行凶,造成16名官兵当场死亡,而警方将两人抓获后更搜出了9个爆炸装置和1支自制枪械。 2、2008年8月10日凌晨,新疆阿克苏地区,多名恐怖分子分成多路制造爆炸案,并趁县公安局组织警力赶赴现场时,对县公安局发动自杀式袭击,事件造成多人死亡。 3、2008年3月7日,四名维吾族人在新疆飞往北京的航班上,携带汽油欲炸毁客机,幸被空中特警制服,目击者的描述是,一名维族女青年带着汽油进入厕所企图引爆,机组人员冲入将其制服。 4、2007年1月,新疆警方捣毁一处“东突”恐怖组织营地,缴获大量爆炸装置之不理及宣扬“圣战”内容的宣传品。 …… 二、定性 8月4日袭击事件发生以来,不少论坛上有人发帖时引用了“东突”这个词语,SIS转帖区也有,也有不少人回帖说先别忙着定性,是不是“东突”还难说,并将矛头指向干群(普通新疆群众)关系。仿佛是义正辞严的指责所有反对“东突”的人,认为这是没有依据的乱扣帽子。 那么现在我们把上边的事件放在一起看呢?我不认为这是一场单独的、没有组织支撑的事件。 分析原因: 1、8月4日抓获犯罪分子后缴获的爆炸物,和2007年1月捣毁“东突”训练基地搜获爆炸物极为相似。 2、从手法上看,这是一起策划严密,有着相当时间准备和武装准备的行动,恐怖分子事先侦察了边防支队的出操情况,并相应的准备了大型车辆,11个爆炸装置,以及枪械刀具若干,在行动上,采用蹲守的方式待出操的官兵跑经过后从后方发动袭击,这种组织相当严密计划准许备充分的袭击行为,不是受过军事训练的人员,是根本做不出来的。 3、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分子在车撞、爆炸后,并不是夺路逃走,而是继续持刀砍杀受伤无力反抗的边防官兵,一般来说,这种行为要么是针对有深仇大恨的人,要么是按照事先的计划行动。 4、结合其他相关事件,有证据表明,企图炸毁飞机的女青年6岁便被送往境外受训。 定性:这些事件,毫无疑问的将矛头直指一个罪恶的组织:东突! 三、恐怖组织在行动 我当兵的时候,就曾经听闻,在恐怖活动最猖獗的时期,曾经开价买PLA的人头,士兵一万,军官两万。 而驻扎在恐怖组织经常活动范围内的PLA官兵,连上厕所都必须是两人一组:另一个充当安全哨。 中国对东突最有利的一点,就是“东突”被列为恐怖分子是公认的。 但是还有一个仍旧打着“和平.自由”旗号的:藏独! 3.14西藏骚乱,其恶劣行径,我个人认为,在想“独”而不得的形势下,DL所领导的分裂势力,已经完全构成了又一个恐怖组织。 有一件事是没有公布的,藏独分子在3.14后,曾经有组织的携带爆炸物妄图在沪宁经上制造列车爆炸案,在某车站安检时被抓获,后经突击审训,犯罪嫌疑人承认了自己的身分、目的和组织其他成员的信息,后公安机关训速行动,才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那么在常理上,这样一个企图以炸毁列车为手段,制造恐怖事件的组织,如何不是“恐怖组织”? 四、安全 8.4事件估且不论,无论是东突的3.7引爆飞机未遂,还是3.14后藏独制造列车爆炸未遂,其活动的存在,已经给国家的安全和公民的正常生活和出行带来了相当呈度的危胁。 中国已经面临一个新的安全挑战——恐怖主义。 我想,无论是3.7航班事件的当事人,还是3.14后在沪宁线上乘坐列车的普通人,都应当庆幸,庆幸自己没有成为恐怖事件的牺牲者。 那么今后呢?在可能的袭击,或者自杀式袭击的威胁下,国家,还有作为公民的我们,当如何面对?这也许有夸张,但绝不是危言悚听,我们没感觉有多危险不是因为这些事件没有发生,而是在发生前或者在发生时被制止了。 如果劫机犯没有被制止,如果企图制造爆炸的恐怖分子成功了——还有人会认为是危言悚听吗? 五、起源 无论是“东突”还是“藏独”,潜藏在后的都是极端民族主义和国家分裂势力,以及他们所发动和鼓惑的群众。 边疆地区因为政策原因不到位和恐怖组织蓄意挑起的民族矛盾,再加上国家法律一次次在“少数民族”这四个字前退缩让步,才是恐怖组织发展壮大的温床!我不是汉族主义者,但我反对“民族”面前的法律不平等!法治过程中的执法倾斜,非但不能调和民族矛盾,相反正在扩大民族矛盾。 六、个人的思考 对恐怖组织及其后面的分裂势力,国家必须严厉打击,如果任其发展,必将国无宁日,百姓无宁日。有心人可以查一下边疆的现状,暴力活动不断,袭击活动不息。国家在此事务上,绝不能手软估息,必须以法律为基础,真正维护国家公民的安全和国家法制的严肃。 对少数民族,要施行有效的政策,我赞成国家对少数民族的政策倾斜,但要抓住并解决引起社会矛盾的关键,如果是合理的,就适当照顾,如果是极端无理的,就应该适当的动用国家机器!绝不能把“照顾”变成分裂势力和不法分子生长的温床。 作为国家安全机关,军队系统、公安系统应当主动接受现实,加强反恐方面的研究布署,制订应急方案,并积极主动的发动群众,加强安全制度,力争将恐怖袭击扼杀在策划准备的时期,至少也要在发生后快速反应,在最短的时间内有效控制局势。 作为公民,对关系到国家和自身安全的措施和法律规定,应当积极遵守,个人曾在某次出行时遇上这么一件事,一个年青的旅客,因不服行礼检查与车站工作人员和执勤民警发生冲突,后被警方强行控制,当时在场的群众中有一些人不满意警方和车站工作人员,认为他们“暴力执法”或者“不通人情”。我倒认为这件事上警方和车站的安检人员没有错,他们是在履行自己职责,也是在保护其他旅客的人身安全。 恐怖组织和恐怖活动离我们并不遥远,也是横在社会安全上的一颗定时炸弹。国家必须采取措施坚决予以打击,确实履行国家的职责。 本人水平有限,看问题未必深刻,一家之言,欢迎兄弟们讨论补充。 [ 本帖最后由 ssTory 于 2008-8-14 10:40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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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8-14 00:42 只看TA 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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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前我就感觉中国早晚会成为恐怖主义的牺牲品,果不其然,恐怖主义是世界性的问题了,以后的世界,哪里有民族矛盾,哪里就一定会有爆炸案件,这都拜拉登的创造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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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eedlove 发表于 2008-8-14 03:45 只看TA 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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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朝奥运盛世招待四方蛮夷的裆口,这坨恐怖主义毒屎暂时是粘在那儿,肛门夹也夹不断,手头正招待客人吃饭呢,也腾不出手拿手纸擦,只能先忍着憋着瞒着,等客人走了,好好收拾了,下药灌肠,一定得搞个干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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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uqj 发表于 2008-8-14 15:36 只看TA 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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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又何必要等奥运结束?恐怖主义早已成为全世界人民的公敌,即使在奥运期间,该打的还是要打! 楼上说我们正招待着客人腾不出手。其实大大方方地跟客人打声招呼,客人未必会指责你不懂礼仪。相反,若是光想着照顾自家的脸面反倒让毒屎的臭气熏着了远方的客人,那才叫失仪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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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yes3 发表于 2008-8-14 15:47 只看TA 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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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起源,我觉得长的可以写一本书了。但是被有意思的利用来针对我国还是近几年的事,特别是王大胡子之后, Li lq 整了个新的mz政策, 导致了法律上的倾斜(鼎盛时期,在边疆枪毙个罪犯都要向其家人解释为什么,怕其家人反--听长辈说的)。---插个题外话,当时有个顺口溜: 反腐倡廉未见行,改革开放你来新 大国的双重标准,这个大家心知肚明了,随便找个例子吧,最近的,布什在捷克出席一个会议时, 赞扬“热比娅是维吾尔族最优秀的代表”, 并在会后与她会晤,不知道热比娅是谁的自己百度吧。 发动和鼓惑的群众--这个大多是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在疆和藏的城市里生活的群众还是不错的。出来“独”的都是些好吃懒做的,要不就是从 小就被洗脑的(教育普及的重要性啊 ![]() 本人新疆、西藏都去过几次,也交得有当地的少数民族朋友,从我的接触中发现当地人大都是好的,只是在内地生活的我们接受了些不全面的信息 (舆论导向啊 ![]() 也多看几眼吗。其实,不要把每个新疆人都想成坏人,大多数都是爱国的,而且也不想想,国家在中亚“办事”的话还是要靠他们的,总不能在内 地找几个训练好的整容了在派去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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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8-14 16:04 只看TA 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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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X 发表于 2008-8-14 17:57 只看TA 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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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说的对.在法律面前不仅仅是人人平等,还应该是民族平等!-----"法治过程中的执法倾斜,非但不能调和民族矛盾,相反正在扩大民族矛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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