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人提起小偷后,想起少年时关于小偷的趣事
记得我初中的时候,学校离家蛮远,所以买了辆自行车当坐骑。
俺家隔壁有一户邻居常年不在,便将房子租给了别人……一些过来打工的人。
一天俺有事请了假,所以没去学校,自行车也扔在了家中。
俺妹妹当时才小学,很兴奋的骑着俺的自行车前往才五百米远的小学去了……
PS一下,距离虽然才五百米,但由于当时没有一条笔直的通往学校的路,所以路况是象迷宫一样九曲十八折,五百米距离走起来时却很蛋痛,感觉上也并不近。
那天中午的时候,俺妈突然叫我从楼上下来。
然后俺从楼上下来了,俺妈指着隔壁门口停着的一辆蓝色自行车问我:那是你的车吧?
俺过去,凑上前过仔细打量了一下。
那曲线、那身材、那车蓝里的蓝色雨衣、车架处不显眼的破损处、还有那写着俺大名的学校颁发的车牌……
无一不在证明,那架蓝色的自行车,正是我的坐骑!
是我妹妹回来了?不,不可能啊,才下午两点,学校应该还在上课才对!而且我妹就算回来了,也不可能将自己车停到那户人家的门口啊。
我很疑惑,很郁闷。
“是我的车。”我回头对妈道。
“那先拉回来再说。”俺妈大手一挥道。
既然是俺的自行车,自然先拉回来拉到自己家中先。
当俺过去将自己的坐骑拉回来时,突然从那户家中出来一男人,对着我大喝道:你干嘛,动我的自行车?
我当时虎躯一震,整个人一愣。我的车什么时候变成别人的车了?
然后我指了指那车上的牌子,上书我的大名以及一照片……
“这是我的车。”记得当时我大约是这么说的。
当时,那男人脸上的表情应该相当精彩。
这时,俺妈不知道说了些什么。
然后周围的邻居都搀着袖子走了过来……
没办法,我们当时的地方,一条街的邻居都有血缘关系,平日里随便吼声‘姨’,都能有五六个人应你。
之后是十八禁少儿不宜的血腥场面……
我就拉着自己的自行车,晃回了自己家中。
后来才知道,这小偷蹲在这里做案已经不只一次了。
小学离这里近,他常常过去顺手弄一辆自行车回来。
怪只怪他有眼无珠,那么多的车,他拉谁的车不好,竟然拉到俺的车了。拉到了也就罢了,扔回自己家中也就可以了,他还大大方方的停在家门口。
这真是打着灯笼找大便——找屎啊!
正所谓善恶有报,不是不报,时间未到而已。今天正是他恶报来临的时候了。
既然他一心寻死,我们自然也不会客气……
我们当时人们太纯朴,家中装电话的人不多,那时候抓到小偷的话……一般也没人想到会报110。
一般都是村子里自己动私刑就地正法。
罚完后,这小偷也差不多可以送医院了。
往往在这个时候,才会有人好心的报个110,让警察叔叔们过来将这具疑似活人的东西捡走,送医院去……
至于警察叔叔们问起是谁动的手嘛……
这个还真不好说了,几乎是村子里的男性都动手了。
这下警察叔叔们也很蛋痛——所谓法不罚众啊。
总不能让他们把全村的男性全抓走吧,于是只好不了了之了。
这还算好的,俺记得俺小时候经常在马路边上看到被打的只留一口气的小偷前辈们,等待着警察叔叔们前来救援……
如果警察叔叔们没能发现他们的话……
那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