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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线浴血]轮回:杂谈东线德国装甲兵战术运用——有奖征文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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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线浴血]轮回:杂谈东线德国装甲兵战术运用——有奖征文帖

轮回:杂谈东线德国装甲兵战术运用
   
       军区第一次征文,怎么都要给版主大大一点面子的,奈何二战史一直是小可的弱项,近日翻阅了不少相关资料,遂成此文,权做抛砖引玉。本文主要浅显的介绍苏德战场德军的基本战术,于战略少有涉及,如有论点谬误、资料缺失,还望达者不吝赐教。
   
       东线一直是二战的主战场之一,广袤的俄罗斯大平原更给装甲
兵提供了天然的表演舞台。他们或狂飙突进、或迂回奔袭、或设伏待机,无论是基辅战役的闪击巅峰还是库尔斯克的装甲碰撞,都给人类战争史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在这里,我以一个普通军事爱好者的视角浅析德国装甲兵在东线战场一系列战术应用的变迁。

1.缘起闪击战
       说起德国装甲兵,就不能不提“闪击战”。这一具有划时代历史
意义的理论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践行于二战之初,其理论精髓、辉煌战例大家都耳熟能,但是为什么是德国将其完善并付诸实践直至发挥到极致?      咱们先看看英国:它是第一个将坦克送上战场的国家,若论坦克使用经验无人出其左,又有富勒这样的坦克战理论先驱,按道理怎么样都是装甲兵战术的先进国家。可是英国陆军却是出了名的保守,装备的研发尚能够不遗余力,对与装甲兵发展相适应的先进战术却视而不见,直至二战后期还将坦克人为的划分为步兵和巡洋坦克,因循守旧、战术僵化,殊为不智。法国:作为一战的战胜国,法国长期沉浸在战胜宿敌的幸福里,盲目迷信一战的经验,将防御战作为国防政策和军事思想的核心,空付“欧洲最强大陆军”而6周败亡。苏联:作为“头号坦克大国”,苏联非常重视装甲兵的建设,但是经过30年代的大清洗,苏军失去了大批优秀的基础指挥员和中高层理论人才,再加上西班牙内战后的错误总结,“大纵深理论”最终被束之高阁。美国:30年代的美国奉行孤立主义政策,对欧陆的军事技战术发展没有切身认识,常备军只有30余万,武器装备研发滞后,军事理论还在照搬英法的成见,大战爆发前后,基本可以忽略不计。
     
        只有德国才有发展这一战略战术的土壤。一战的惨败使德国只能保留10万常备军,军内
传统势力的大幅削弱给希特勒推到重来、建立新式军队创造了先决条件;力量的相对弱小不得不去关注军队的质量和机动作战的能走精兵路线;再加上古德里安天才理论创造和德国人严谨、务实的作风,最终开创了现代机械化战争的新纪元1935年10月,德国成立了第一批3个装甲师,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夕,德军共拥有各型坦克3195辆成为希特勒发动“闪击战”的中坚力量。

2.剖析闪击战术
         什么是闪击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解读。我认为就是:袭击+集中使用+机动力。《孙
兵法》上说“情主速,乘人之不及,由不虞之道,攻其所不戒也”。闪击战就是在航空兵的配合下,以奇袭的方式集中使用装甲兵于主要战略战役方向,实施强大的突击,然后迅猛突入敌纵深,在对手展开其主要兵力和战略资源之前,围而歼之。

        在战术领域,其最核心的理念就是绝对的集中使用。就像十指握拳才有力一样,装甲兵
只有尽可能的集中使用才能发挥其最大的突击威力。作为一支战略性兵种,坦克的威力不在于它的火力、防护力,而在于他有无与伦比的机动力,而机动力=打击力。作为现代战争中的装甲骑兵,他的作用绝不应该是像英法那样分散配属——支援步兵突破。

       在进攻作战时德装甲兵基本战术特点是:在战役发起之前,谨慎选择适合装甲兵机动的
平坦地形,在决定性的时间和地域,大量集中装甲兵部队;航空兵率先进行强有力的对地攻击,装甲兵随后突然发起进攻;突破对方浅近战术防御地域后,高速向战役纵深推进,以最短的时间达到战役目的。向纵深发展胜利时,遇到敌人坚固设防地域予以绕过,采用分进合击、穿插迂回的方式,以期尽快将敌人重兵集团合围;如遇对方反冲击,则由摩托化步兵和炮兵前出正面抗击,装甲兵从侧后发起突击。

3.闪击辉煌
        德国利用闪击战这一先进的战略战术,破波兰,亡法国,横扫欧洲,陈兵数百万于苏德
边境。战争前夕,苏军共有537万人,25000辆坦克和19000架作战飞机,其中防守西部的四个方面军就拥有坦克8878辆,而德军只有坦克3350辆。苏军装备的T-34/76、KV-1等坦克性能明显优于德军装备的Ⅲ号或Ⅳ号坦克,而大量装备的BT-7、T-26等轻型坦克又有巨大的数量优势。但是苏军编成内没有大的装甲兵战役集团,也没有与装甲兵相适应的装甲战术,他们坦克部队分割成坦克小组配属给步兵连、排使用;再加上组织保障不利,通讯水平落后、坦克密度低等原因,致使坦克的作战效益低下,战损率高,战绩极差。面对德国强大的坦克装甲部队,苏军坦克兵被分割包围,各个击破,后勤混乱,士气丧失——有很多坦克由其抛弃以后完好的被德军缴获重新使用。 从1941年6月22日到1941年9月26日,德国在对苏战争的前三个月里,共摧毁苏联飞机2000多架,摧毁,缴获坦克3000多辆,击毙,俘虏苏军200多万人

4.战术缺陷
         闪击战也不是无懈可击的。《战争论》指出“胜利常常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有一个顶
点”。这个“顶点”,主要指的是作战强度和作战限度。攻击方由于装备的技术水平、后勤保障、兵力制约等原因,攻击力绝不是无穷无尽的,总会和防守方的力量达到一个平衡。闪击战尽管有突然性和高速度带来的前所未有的冲击力,但毕竟是有限的,而俄罗斯宽广的战略纵深就是这个战术最大的软肋。苏联经过初期的失败,逐渐学会用空间换时间,以部分部队实施机动防御,迟滞、消耗德军的进攻力量;同时集中强大的战略预备队于侧后,静待其顶点的到来,一旦对方到达顶点,则果断反击,收复失地。
      
        在战术层面,德军过分强调全程使用装甲兵,面对敌方越来越强大的防御力量(如斯大林
格勒战役中,每公里坦克密度少则4辆,多则不过7辆。奥廖尔战役时,情坦克密度提高到20辆左右),需要把更大的力量消耗在初期突破上,这势必造成后期突击力量的极大削弱。另外德军过分强调坦克集中使用,步兵多数缺乏机动手段,在坦克突破以后很容易造成战术脱节,以至经常出现坦克停下来等待步兵的情况,而缺乏装甲支援的步兵,也容易被越来越强大的苏军反突击力量封闭突破口。德军初期的战术优势在其优异的突击速度,但是没有良好的步坦协同,在中后期东线战场上,装甲部队的孤军深入很容易被苏军强大的反坦克力量摧毁。总而言之,战争进入相持阶段以后,德军在战术上渐渐显露出颓势。

5.苏军的快速集群的威胁
         战争是最好的学校。苏军经过初期的混乱以后,也开始在战争中学习战争,快速集群战
术就是对德军装甲战术的继承和发扬。和德军不同,苏军并不强调在战役之初就使用装甲兵——突破前沿的任务由步兵和炮兵完成。在步兵线之后,组成由坦克为主体的快速集群,在突破口打开或即将打开之际投入战斗,进入突破口纵深,打击敌纵深内的有生力量和重要目标,以达成战役目的。在双方都缺乏步兵机动能力的情况下,苏军创造了坦克搭载步兵的战术,虽然伤亡较大,对步兵战斗力也有影响,但是苏军巨大的坦克和兵员数量弥补了这些缺陷,而又较好的解决了步坦协同的问题,极大的加快了进攻速度,担任快速集群的坦克集团军前进纵深平均320km,最高达
到800km,个别战役推进速度达到了惊人的60-90km/天。

6.战争中后期德军战术
        战争中后期,德军转入战略防御,而苏军的攻击威力越来越凌厉。面对铺天盖地而来的
T-34海洋,德军转而研发火力强大、装甲厚重诸如“黑豹”、“虎式”那样的重型坦克,基本上放弃了战争初期机动制胜的战术理念,期望以坦克的技术优势和装甲兵的技战术素养去抵消苏军的数量优势。当然,德军并未放弃集中使用坦克的战术原则,针对苏军的快速集群,德军将手中仅有的重型坦克集中起来,组建了约14个重坦克营。这种坦克营编制小,战术灵活,有很高的自有度,在防御战中狙击苏军坦克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其中503营的战绩据称达到2000辆,502营有1400辆,而第三名的505营也有900辆。但是这一切都改变不了德军坦克装备数量上的绝大劣势,装甲部队被作为消防队调来调去,训练有素的基层官兵渐渐消耗亦净,最终和罪恶的第三帝国消亡在历史的长河中。

         综上所述,凭借优秀的战略战术和德军优异的技战术素养,应该来说德国装甲兵在整个二战期间的战术应用还是可圈可点,但是这些掩盖不了德国法西斯侵略本质,也挽救不了其最终败亡的命运。

仓促成文,不值方家一笑,谢谢大家看完以后给个红心鼓励。

[ 本帖最后由 ssTory 于 2009-1-11 17: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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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楼 的帖子

您的论点我非常认同,我也认为制空权的取得是苏德战场初期苏军崩溃的决定性因素之一,闪击战的核心理念之一
就是强大的空中对地支援,很大程度上闪击战就是飞机+坦克的完美结合。当然我这篇帖子主要论述装甲兵战术,
因此航空兵方面就没有涉及了,毕竟苏德战争的规模是如此弘大,涉及方方面面的因素是如此众多。
关于T-34等新型坦克的问题,我个人认为主要问题还是出在战术层面,Ⅳ号坦克F1型之前主要武器皆为短身管的
75mm炮。至苏德战争开始时,Ⅳ号坦克装备数量也不过数百辆, 和苏军的技术差距是明显的。排除苏军人员素
质欠缺的因素,在战术应用上的落后是主要问题。一个分队只有分队长座车才有电台,通讯能力、步坦协同能力、
战术灵活性和德军都是不能比的。剑不如人而剑法胜于人,是我对战争初期苏德装甲兵的基本映象。
另外,苏军在战前过分自信,盲目乐观,片面强调攻势作战,对防御战准备不足我认为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一旦陷
入被动,由上自下全盘混乱,朝令夕改,基层官兵无所是从。大量的重兵集团被合围,装备、人员、物资的损失巨
大,又加深了这种混乱,特别是士气的崩溃尤为致命。战场上,德军由缴获单辆的废弃坦克,到数辆完好被遗弃的
坦克,直至数十辆崭新的T-34在制造厂内被俘获,管理混乱、士气低密,竟至于斯,让人掩卷长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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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sTory 金币 +24 回复认真,鼓励! 2008-9-10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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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德军无论从单兵素质,小分队战术配合还师团级别的战役规划和实施,在整个二战的主要交战国中无人
出其右,但是这弥补不了德国在整个战争谋略上的苍白和国家人力、资源等基础性条件的匮乏,战争毕竟是由人
组成的一种社会活动,很多东西并不是由战场上的胜负决定的。
孙子曰“: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而况于无算乎!吾以此观
之,胜负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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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sTory 金币 +8 回复认真,鼓励! 2008-9-10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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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os8401兄的回复一向是华丽如斯啊。
恩,我又查了一下资料,诚如斯言,“苏军编成内没有大的装甲兵战役集团”的论述是不准确的,看来关键还是在于
战术领域的意识落后,就像足球一样,个人技术没有对方好也许还能弥补,要是连战术意识都没有,那就神仙难救了。

另外,您说的没有立足于防御,我看有的资料上说,是因为苏军也在做战略进攻的准备。众所周知,德国横扫西欧以
后,东侵苏联只是个时间问题,我想在这个问题上斯大林做为一个战略家应该是有所防范的,不然很难解释苏联把如
此巨大的兵力(四个方面军)、如此众多的技战术兵器集中在苏德正面,而又不做防御准备。我个人认为这完全是一
种攻击态势,只是在攻击还在准备阶段就被德国抢先动手了。无数还处于攻击发起地域的兵力、装备被德军摧毁,从
而全线陷于被动。苏军初期的混乱,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从预想的攻击行动,突然转变为就地防御造成的。貌似德军当
时也被自己的战果惊呆了。因为这也是超出他们预先之外的。
以上是在下的一家之言,大家可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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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sTory 金币 +16 回复认真,鼓励! 2008-9-10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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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楼 的帖子

楼上兄台过谦了,在下也是闲暇时间稍有涉猎,而且主要兴趣是古代史,二战诚是赶鸭子
上架呀。话说回来俄罗斯的民族问题自沙皇时代起一直是他们的一块心病,斯大林时代的
一些民族政策确实有很大的失误,我就想不通了他一格鲁吉亚人“大俄罗斯”情结咋就那么
大尼?呵呵。
德军入侵苏联期间,一些少数民族确实有欢迎的,咱们又不是老毛子,不用讳莫如深,我
在网上看过不少夹道欢迎的老照片,排除德国的宣传因素,我想应该也是有一定的真实性
的。毕竟任何一个社会都不是铁板一块,不同政见者哪里都有,我们的汉奸规模也是庞大
无比的。第599旅,俄罗斯第4志愿团,乌克兰第3志愿团以及由乌克兰人组成的德国党卫
军第14师这些部队我觉得我完全由战俘和叛敌者不同,确实是有一定的自愿性的。扯远一
点,其实纳粹那一套还是蛮能蛊惑人心的,很多国家都有自愿者。
但是要说这些不同政见者和少数民族对苏军初期的惨败有多大的作用我持怀疑态度,也许
小规模的作用有,但是肯定不是主流,毕竟国家机器还是掌握在联共布手上的,斯大林这
个人你说打仗行不行不好说,权谋这一块无人出其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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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sTory 金币 +16 回复认真,鼓励! 2008-9-11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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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5楼 的帖子

抗战前夕的中国其实还是个军阀割据的局面,不说土共,就算阎锡山、马鸿逵、盛世才、唐
生智、白崇禧、韩复榘哪个又是省油的灯,老蒋不过顶着一个大义的名分,于地方还是多有
掣肘的,中央又有汪精卫分权,哪里有斯大林的一言九鼎哦。至于溥仪、德王那不过是傀儡
而已,没有日本支持他们什么都不是,坐在那里就是为了恶心你的。
苏联的人心问题我还是坚持自己的意见,也许有局部的作用,但是不要忘了苏联可是共产党
国家,内务人民委员会可不是吃素的,大清洗固然有排除异己的成分,国内的不同政见者估
计也杀的差不多了。打个不恰当的比方,你看看文革期间中国有这些么,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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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sTory 金币 +16 回复认真,鼓励! 2008-9-11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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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9楼 的帖子

我觉得这件事情应该这样看,如果初期的崩溃有社会层面的原因,是社会矛盾的积累,那我们怎么解释不久之后
斯大林格勒的惨烈、列宁格勒的坚守?之后所有相持阶段的战役所表现出的战斗意志和永不放弃的精神又如何解
释呢?时间间隔并不久啊,你能相信一个失去民心的政府在短短几个月就能全盘扭转么?
30、40年代苏联的国内政治史我涉猎不多,不敢妄加评论,但是能让数以千万计的红军战士效死沙场,无疑其政
治思想工作是做得非常到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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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sTory 金币 +7 回复认真,鼓励! 2008-9-15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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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1楼 的帖子

恩,我优想了一下,貌似波罗的海沿岸几个国家,如摩尔多瓦等本来就是二战爆发的时候苏
军侵占的,应该会有所反抗,没准当德军解放者也说不准。白俄罗斯主体为俄罗斯人,应该
不会,乌克兰不好说,应该是有相当一部分人持动摇和观望态度的,但是我想铁杆支持德军
的应该也不多,毕竟SS也不是什么好鸟,SS 14党卫军师差不多是大部分狂热分子所在了。
老百姓就是这样,不论平常嘴巴嘛政府多厉害,真叫他站起来干,多数人也没那个胆子,除
非没活路了。那些叛敌、汉奸什么的哪个不是身居高位的前政府官员?

楼上的兄台大谬啊,政治委员制,包括我军的“支部建在连上”确实是人类数千年来建军制度
的里程碑。在苏俄和中国这种文盲、半文盲农民为主体的军队里面政治思想工作的威力尤其
明显。西方军队伤亡比到30%-40%就要下撤,为什么共产党的军队高达70%还能保持旺
盛的战斗力?战争是人类最激烈的一种社会活动,其组成还是一个个的人。战争远不是技术
装备和谋略战术的对比,士气无论古往今来都是决定胜负的决定性因素之一。政治委员的作
用远不是督战那么简单。让每个士兵明白为何而战,明赏罚,心理疏导,让战士无后顾之忧,
政治思想工作的范畴很宽(可惜在下没有系统的学习过,只是个皮毛)

苏军的政治委员制度有时候还流于形式,我军的支部建在连上,真可谓是神来之笔。有很多东
西需要自己慢慢去体会的,呵呵,不要看那些好莱坞拍的大片,如果他们那一套可用,朝鲜战
争也不用坐下来和我们谈了。
另外,我军也有战场纪律一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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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sTory 金币 +27 呵呵,看到理性讨论时最高兴!不过天箭兄,偶的 ... 2008-9-15 21:10
  • ssTory +1 呵呵,看到理性讨论时最高兴!不过天箭兄,偶的 ... 2008-9-15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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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美军也有随军牧师,心理方面的军官,说明他们对军人的心理建设和疏导也是有一定
的重视的。
政治委员制度是从制度上保证XX党对军队的绝对指挥权,是建军的基本制原则之一。在军队
中实行双重领导,就是一种权利的制衡,军事干部负责打仗,政治干部负责监督。政委不负
责制定计划,但是对方案有最终否决权;对军官士兵的升迁赏罚也基本上依照上述原则。说
白了这就是现代条件下的一种监军制度,从制度上杜绝了军事主官一家独大,甚至成为历史
上那种军阀藩镇的可能性。话说回来,西方民主的精髓就是权利制衡,依靠制度的力量而不
是人治。洋人有制衡,我们的制衡因为有个“党”字,因而不叫制衡,这就是我们的精英们的
逻辑水平和智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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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sTory 金币 +8 回复认真,鼓励!不过好象有点跑题了? 2008-9-15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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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SS版原来是党卫军成员啊。下面转贴一个有关战场纪律的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为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行
为,教育军人认真履行职责,巩固部队战斗力,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人,违反军人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刑
罚处罚的行为,是军人违反职责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按军纪
处理。
第三条 违反武器装备使用规定,情节严重,因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
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
第四条 违反保守国家军事机密法规,泄露或者遗失国家重要军事机密,情节严重的,处七年
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
者无期徒刑。
为敌人或者外国人窃取、刺探、提供军事机密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五条 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擅离职守或者玩忽职守,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
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六条 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七条 偷越国(边)境外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
年以下有期徒刑。战时从重处罚。
第八条 边防海防线的值勤人员,徇私舞弊,私放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战时从重处罚。
第九条 滥用职权,虐待、迫害部属,情节恶劣,因而致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死亡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十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处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
,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战时从重处罚。
第十一条 盗窃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
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战时从重
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死刑。
第十二条 破坏武器装备或者军事设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破坏重要武器装备
或者重要军事设施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
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战时从重处罚。
第十三条 战时自伤身体,逃避军事义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四条 战时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以下有期徒刑。
勾结敌人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
以判处死刑。
第十五条 在战场上故意遗弃伤员,情节恶劣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六条 畏惧战斗,临阵脱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十七条 在战斗中违抗命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
、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十八条 故意谎报军情或者假传军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十九条 在战场上贪生怕死,自动放下武器投降敌人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
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投降后为敌人效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二十条 在军事行动地区,掠夺、残害无辜居民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
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二十一条 虐待俘虏,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十二条 在战时,对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
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
第二十三条 现役军人犯本条例以外之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的规定处
罚。
第二十四条 对于危害重大的犯罪军人,可以附加剥夺勋章、奖章和荣誉称号。
第二十五条 军内在编职工犯本条例之罪的,适用本条例。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自1982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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