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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ok6521062 于 2012-5-6 07:33 发表 
英国规定,只有立了战功的人才能进入贵族阶层,而进入贵族阶层后,是不能世袭的,下一代只能长子继承,但会降一级,如他们贵族分五级,公、候、伯三等是享有封地的领主,子、男两等是上三者的侍卫。新的贵族在国内虽没有地方可封了,但在新征服的地区有的是地方,因此,打下一个地区后,这个地方的土地和人民就由这些人分了,谁能不认真去打?所以,为了进入贵族阶层,或是为了保住贵族地位,就只能不停地征战,否则三代以后就什么都没了。
1,英国没有这样的规定。英国的爵位分公侯伯子男,其中公爵是军队统帅,侯爵是边境总督(英国其实很早不封侯爵了),伯爵是郡长,子爵是郡长代理(viscount,源自法兰克的vice-comte,字面意思是副郡长),男爵是领有城堡的领主(baron的最初含义是自由民)。爵位是固定的,不存在什么“没得分”的说法,更没有“三代以后什么都没有”的说法,只要男性后裔不断,或者不因为“血统腐败”而被剥夺爵位,爵位是可以一直世袭下去的;
2,贵族的幼子,一般参军或者当牧师,是不会当商人的。因为英国商人地位较低,经商非常成功获得骑士(爵士)封号才算是高级的绅士,而贵族的幼子法律上就相当于骑士身份(这是英国法明确规定的),何必要去经商降低身份?事实上英国贵族幼子混不下去就在巴斯等地打牌赌钱混日子,而不会去当什么商人,那是自降身份;
3,英国有严重官二代的传统,以贵族为例,贵族之子至少是骑士身份,可以当官。从军,而一般绅士当官后可望册封骑士,才会被视为和贵族幼子身份相同,而长子继承制是非常严格的,因此官位爵位土地世袭非常严重。同样一个有势力的绅士拥有教职或者官职的推荐权,那个权力也是世袭的。一战前英国海军才修改了见习官制度,在此之前,你想当海军军官必须是贵族,至少是绅士身份的子弟,从小付钱在海上当士官生培养才可以,而平民子弟绝对不可能担任海军军官。
4,私掠船和海军舰船是不同,私掠船从国王手里获得私掠许可(往往针对某个特定国家),战时也已被征召,但是属于“民船”(私掠船的正式称呼就是“武装民船”)。私掠船的船长除非被征召参加海军,不是海军的成员。事实上英国经常征召民船参战,这样的船上有船长和舰长司令官两个指挥官。前者是原先的民船船长,后者是海军军官,海军明确规定征召期间,舰长司令官是最高指挥官,船长只是其副手。
5,冒险家发现的土地归国王所有,不归冒险家所有,事实上英国所有无主土地归国王,这是法律规定。冒险家为国王扩充土地,会得到头衔以及担任总督的机会,但是未必是好事,如征服印度的克莱武勋爵和征服亚丁的英国军官,担任总督期间耀武扬威,回国就被清算下狱。
6,二战期间英国贵族出身阵亡率高,虽然有贵族尚武,但是也是因为二战中,英国以征召兵为主体的步兵参战不多导致,事实上根据统计,二战中英国阵亡率最高的是运输船队的水手(德国则是U艇的船员),没人说那些人也都是贵族,其中很多甚至连士兵都不是。
最后,不要被电影误导,海盗将抢来的东西交给国王并且宣誓国王就不会被抓。这是梦想而已。民运船有严格规定,可以打谁不可以打谁都是死死的,甚至有时特许证规定将你被许可攻击的船名都写在上面。德雷克因为袭击英国的敌人,英国和西班牙处于交战状态,其才被女王赦免和赏识,而基德船长(他是几个英国贵族装备的民运船船长)不小心袭击了一个英国船队,结果被英国政府抓住吊死,并且吊在港口暴尸数年!至于海盗被抓国王会保,那是痴心妄想。英国海盗只在战争期间对敌人作战,才不会被英国军舰抓(前提是海盗船有特许证);而如果英国海盗船长被西班牙抓住,别说英国国王来保,就算天父自己来保,都无法让船长不上绞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