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熊猫烧香”病毒案告破 8犯罪嫌疑人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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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hongda
时间:
2007-2-12 21:11
标题:
“熊猫烧香”病毒案告破 8犯罪嫌疑人被抓获
新华社武汉2月12日电(记者方政军)湖北省公安厅12日宣布,根据统一部署,湖北网监在浙江、山东、广西、天津、广东、四川、江西、云南、新疆、河南等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一举侦破了制作传播“熊猫烧香”病毒案,抓获李俊(男,25岁,武汉新洲区人)、雷磊(男,25岁,武汉新洲区人)等8名犯罪嫌疑人。这是我国破获的国内首例制作计算机病毒的大案。
据介绍,2006年底,我国互联网上大规模爆发“熊猫烧香”病毒及其变种,该病毒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传播,并将感染的所有程序文件改成熊猫举着三根香的模样,同时该病毒还具有盗取用户游戏账号等功能。该病毒传播速度快,危害范围广,截至案发为止,已有上百万个人用户、网吧及企业局域网用户遭受感染和破坏,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瑞星2006安全报告》将其列为十大病毒之首,在《2006年度中国大陆地区电脑病毒疫情和互联网安全报告》的十大病毒排行中一举成为“毒王”。
今年1月中旬,湖北省网监部门根据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的部署,对“熊猫烧香”病毒的制作者开展调查。经查,熊猫烧香病毒的制作者为湖北省武汉市李俊,据李俊交代,其于2006年10月16日编写了“熊猫烧香”病毒并在网上广泛传播,并且还以自己出售和由他人代卖的方式,在网络上将该病毒销售给120余人,非法获利10万余元。经病毒购买者进一步传播,导致该病毒的各种变种在网上大面积传播,对互联网用户计算机安全造成了严重破坏。李俊还于2003年编写了“武汉男生”病毒、2005年编写了“武汉男生2005”病毒。另外,本案另有几个重要犯罪嫌疑人雷磊(男,25岁,武汉新洲区人)、王磊(男,22岁,山东威海人)、叶培新(男,21岁,浙江温州人)、张顺(男,23岁,浙江丽水人)、王哲(男,24岁,湖北仙桃人)通过改写、传播“熊猫烧香”等病毒,构建“僵尸网络”,通过盗窃各种游戏账号等方式非法牟利。
目前,李俊、雷磊等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作者:
JX2008
时间:
2007-2-12 21:18
楼主,这个贴子好象发错地方了!
对于这个消息,大家都高兴啊!
我没中过,还不知道厉害!
作者:
lihongda
时间:
2007-2-12 21:39
我是中过啊~~~~
最后我是把整个硬盘都格了~~~
作者:
caocaoli
时间:
2007-2-12 21:51
先谢谢楼主告诉大家好消息,可是你发错地方了.:(
作者:
lihongda
时间:
2007-2-12 22:28
呵呵,我是看见飞鹰的病毒公告在这里发,所以也在这里发的~~~
不过有发的不对的地方,还请版主把此帖转到它应该去的地方~
呵呵
作者:
tianmaxi
时间:
2007-2-12 23:14
这倒是个好消息呀~
作者:
woaisis
时间:
2007-2-12 23:45
不要指望这些人有多少真的有用的本事,很多编写程序的人都有比他们高的多的水平,可是确很少有人这样几乎以破坏为目的的手法做[虽然是为了赚钱,但是他们以破坏别人电脑为乐的意图还是很明显的]所以说这些人非常的可恨,应该严厉惩罚.最少给个无期.一个个牛的不行,以为别人搞不定他们,嚣张的可以,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多少人的电脑都被他们毁掉了.重要的资料都没了,损失巨大,远远超过他们为此赚到的那一点钱,其实他们为了赚钱完全没有必要去这样伤害别人的电脑,种上木马就足够他们达到目的用的了,他们这样做很大程度就是为了自己发泄找乐炫耀,看到别人的电脑为此整盘重新格式安装他们就无比的高兴.其实他们用的技术很多高手都知道,可是大多数人他们考虑后果而不去这样做,为了钱偷别人电脑中的帐号密码,但是完全没有必要还把别人电脑中他们不需要的而对别人确相当重要的资料也一起破坏掉,这就是他们最可恨的地方,希望政府让他们做一辈子的牢让他们对此行为一直忏悔.
作者:
lihongda
时间:
2007-2-12 23:50
标题:
回复 #7 woaisis 的帖子
照你这么说,这些人都应该毙喽~
作者:
woaisis
时间:
2007-2-12 23:58
楼上的意思还要同情这些人,以为他们都是天才了,可以被政府用来抵御病毒么?
这个熊猫病毒的作者最少要被判无期,不信就等着看.
作者:
lihongda
时间:
2007-2-13 01:04
标题:
回复 #9 woaisis 的帖子
不是那个意思,我的意思是说政府就应该把那些人枪毙喽!
忘了个符号,呵呵,产生歧异了~~
作者:
woaisis
时间:
2007-2-13 01:16
哦,这样啊,抱歉我理解错了.那我们想到一块去了,虽然现在法律不能枪毙这些人,但是在我心里早就把这些人枪毙了.
作者:
跑虫
时间:
2007-2-13 02:31
标题:
回复 #11 woaisis 的帖子
不用枪毙,太野蛮了。都切了小JJ就行了。
作者:
hrhr2
时间:
2007-2-13 18:51
终于把这几个家伙抓住拉让他们害多少人啊 不过也别枪毙 改造一下就去搞搞电子战什么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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